2月5日電/4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頒布的行政命令,訂定2019年6月16日為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這意味著澳門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的相關程序開始啟動。
! C% e" F8 z$ k" d公仔箱論壇; `% z" M; f) Z6 y9 P$ ^. d+ Y% Y
根據澳門基本法,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是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由4個界別共400名委員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簡稱選委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tvb now,tvbnow,bttvb2 @" l& ?+ P: Q( l
0 P! X9 z# i, g5 X$ r 選委會委員第一界別為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別為文化界、教育界、專業界、體育界;第三界別為勞工界、社會服務界、宗教界;第四界別為立法會議員的代表、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 5.39.217.76, M6 I0 U* g, @8 ~3 J
; B4 @+ f4 p6 J7 p7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根據澳門特區相關法律規定,自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日期公布後15日內,行政長官須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和委員。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的選舉日期應早於行政長官選舉日期至少60天,而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須早於行政長官選舉日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