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法令保护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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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周一判决指1971年大学与大专法令(AUKU)第15(5)(a)条文,即禁止学生表态支持、同情或反对国内外政党的规定违宪。对争取大学生参政自由,或为他们指受大专法令限制的讲师争取学术自由的群体而言,这项判决肯定是值得庆祝的。对他们来说,这条款违反了宪法所赋予的结社自由与公民的投票权利。tvb now,tvbnow,bttvb% d h! Z1 w- @, h6 U7 o+ Y
& \2 @5 t3 ?% b& ^. e: I( _" @5.39.217.76虽然上诉庭这项判决让人惊讶,也推翻了去年9月28日高等法庭认为大专法令符合宪法的判决,但这却能证明我国司法制度的透明,并且不受政治或行政单位干预。我们相信这并非议题的终结,因为控方(政府、高等教育部与国民大学)依然还有机会向联邦法院上诉。 Q- Z* M6 B5 _9 I1 k7 S
我们必须承认,大专法令执行30年以来,并不曾阻碍学生考取优秀成绩,更协助国家打造了许多具权威、理想与作风成熟的朝野领袖。因此,指责大专法令导致今天的校园让我们期待的领袖无法诞生,而且压抑了学术成就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 h/ r# O% r) D. X0 T! `7 s8 stvb now,tvbnow,bttvb虽然某方指禁令钳制了学生的自由,但大专法令其实成功避免了某方为了本身政治利益,而利用学生与教职员。大专法令也为学生指了一条道路,避免他们偏离升学的真正目的。大专法令是否依然适合的问题,就让法院决定好了。对学生而言,他们必须在不忽略为国家、社会贡献的情况下,晓得真正的责任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