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博物館5層擺放著一對新人的照片,一場私人婚禮在此舉行。記者 李超 攝 有市民爆料稱,中國國家博物館5樓正在舉辦私人婚禮。記者實地探訪,相關工作人員稱,租用場地費用是25萬元。(10月16日《新京報》) 在國家博物館舉辦私人婚禮到底合適不合適?答案不言而喻。國家博物館是幹什麼的?它是以歷史與藝術並重,集收藏、展覽、研究、考古、公共教育、文化交流于一體的綜合性博物館,過去現在將來都與“出租場地”“舉辦宴會”八桿子打不到一塊。換言之,其性屬公共場所代表國家形象,不管是社會個人婚禮抑或內部員工婚禮,皆應不被允許。
3 e, C7 E9 ^( n# C' z 我的問題是,既然茲事已有幸被媒體關注成為公共事件,無論從自證清白平息輿論慮抑或從有效預後計,國家博物館都有必要公開回答釋清收場租25萬元辦私人婚禮的坊間懸疑。
: s+ o$ t- O* q$ e' S公仔箱論壇 首先,5樓婚禮場所的功能到底是幹什麼的?如果是用于展覽的公共展館,用以出租舉辦私人婚禮,則有侵佔公共利益之嫌;如果是通過節省壓縮其他展館空間“騰籠換鳥”張冠李戴挪作他用的產物,則屬擠佔公共利益;我從報道中注意到,國家博物館大廳內多名工作人員對婚禮表示不知情,“國家博物館只有4層並沒有5層。”博物館多個電梯內顯示的最高層也是4層。也就是說,5樓婚禮場所功能似乎不屬展館,又是幹什麼用的?工作人員對婚禮到底是真不知情還是三緘其口守口如瓶?出租婚禮場所何以要搞得如是神秘兮兮?
, ^! B0 T0 K; }; t- [, ] 再者,出租婚禮場所到底是特例還是慣例?報道稱,觀光電梯內工作人員透露,“以前從來沒有舉辦過(婚禮),這還是頭一次。”婚禮現場大廳擺放著數十張桌子,不少工作人員忙著張羅宴席。我不禁追問:如果不是展館而是可資出租生財的宴會廳,何來風馬牛不相及的“數十張桌子”?如果不是展館而是租場,又是誰給了出租者如是權利?據博物館工作人員稱,博物館5層專門用于開設宴會,幾個月前剛修好,這是頭一次在這裏舉辦婚禮。設若說“頭一次”可歸算特例的話,那麼,“剛修好”“專門用于開設宴會”又算不算出租婚禮場所牟利將成慣例的潛臺詞?相關工作人員稱,如果要舉辦婚禮需要跟博物館場館辦公室聯係,“網上可以找到號碼”。這是不是意味著,第一次租給內部員工辦婚禮,下一次就可以租給社會公眾辦婚禮?抑或原本算盤就是面向社會公眾量身定做的?
& z8 U* M& y8 K% [3 @9 ]' B公仔箱論壇 還有,租用場地費25萬元到底是如何收支的?博物館性屬公共文化事業單位,其運行費用理應由財政保障或基本有財政保障,不應也不宜有創收任務。即一萬步說,即便運營費用吃緊不得不找米下鍋,也不可不能以出租場地這種方式創收;據悉,本次租費25萬元服務費另算,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存在市場操作費用問題。那麼我請問,逾25萬元的費用是以如何名目收支列帳的?尤須厘清是,到底有無贏余、贏余多少?贏余部分究竟是用以補充運營不足還是被拿作改善個人福利?
2 h# ?! l7 e/ m: A& O 我之所以要追問國博館收場租25萬元辦私人婚禮的懸疑,除了因為預防類似事件重演的善意,還因為,只有國博館出面公開廓清坊間懸疑,才能給公眾以明白,還事主以清白。難道不然否?(陳慶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