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生了少年殺人事件,讓我想起青少年保護法是否該全面檢討了!政府為保護青少年,一直都採取以保護管束代替刑罰的作法,以致一些惡少有恃無恐,犯案手法越來越兇殘,因為他們心想大不了只是進入少年感化院關幾年就出來了。政府相關單位此時是否該痛定思痛,不能再將其視為個案,救救我們的孩子吧! 新加坡對於青少年犯罪除了採取與成年人相同的鞭刑外,另外在大眾媒體公布家長姓名,也產生嚇阻犯罪的作用。讓我們不禁要問,同樣是華人國家,新加坡能,為什麼我們不能? 我們的孩子為什麼會變得如此兇殘?一個孝順的青年,就這樣斷送在這幾個兇殘毫無人性的殺人嫌犯手上,警政及法務單位千萬不能再等閒視之了,就算不能判處與成年人相同的刑法,至少也該學學新加坡的作法,在媒體上公布這幾個嫌犯父母的名單。 古有明訓—子不教,父之過,我們的孩子會變得如此兇殘,為人父母的難道不該負起責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