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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歧視」



香港「平機會」準備加強「立法」,「禁止歧視內地人士」,從此公開稱「蝗蟲」者,將會「犯法」。但記者問:「那麼稱『強國人』呢?」平機會人員說:「叫強國人,就不涉歧視了。」
香港的平機會主席是醫生,醫生的專業是理科的醫學,包括內外全科,但平機會的「歧視」,卻涉及文科中的社會學、人類學、歷史學、語意學、心理學、經濟學、政治學。用一個醫生來做「平機會」主席,從西方的專業角度,相當可笑,有如由時事評論人、政治學講師蔡子強來做香港醫學會主席,或者由吳君如女士做香港工程師學會會長。但是中國人社會崇尚理工,賤視文史,所以醫生領導的組織來決定人文學裏的歧視問題,這就是沒有英國人領導的「港人治港」之嬉戲之處。
「蝗蟲」是行為特徵的泛稱。「香港街頭許多蝗蟲」,這句話沒有專指「十四億中國人全部是蝗蟲」──如果「蝗蟲」的涵義是喧譟、自私而掠奪式的消費行為,在理論上,一堆美國遊客在巴黎,也可以是「蝗蟲」。一口咬定「蝗蟲」即是指全體中華民族,是自己對號入座之心虛。
香港七十年代,麥理浩推行清潔運動,一名旅居香港的白人設計師,設計了「垃圾蟲」的漫畫形象。「驅除垃圾蟲」為什麼無人認為是「歧視」?因為亂拋垃圾,是一種可以改變的生活行為,你做垃圾蟲,才被人歧視,而且「港英」那時從來沒有說過日本人、美國人、印度人從來不亂丟垃圾。
種族、性別、膚色,與生俱來,而且一生都無法改變(變性人例外),因生來無法改變的特徵而受嘲辱,才有得立法防止「歧視」。有一天你學會了排隊、不喧嘩、不隨地大小便,不管你是哪國人,你都不再是「蝗蟲」。
反而「強國人」或有諷刺(Sarcastic)意味,平機會卻認為不算歧視。真的嗎?那就太好了。所謂「港人治港」,缺乏邏輯訓練和人文學,終必是蠢人治港。蠢人在全世界,其實都受歧視,尤其以為做了主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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