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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問責,還是問候

      一場社會關注度極高的土地問責大戲落下大幕。73名地方政府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受到紀律處分,但僅一人降級,無一人撤職,且有一些官員早已升遷。(7月8日《第一財經日報》)
8 W* s% j- q' Y% g. E+ z0 N公仔箱論壇  按說,官員被問責,應該接受處分,應該停止升遷,然而,現在卻是被問責的官員竟然升遷了,實在太荒唐!公仔箱論壇+ O& I2 ^4 [+ r5 L& K
  被問責官員升遷有三大惡果,第一惡果是問責最終會成為把戲,讓百姓對問責喪失信心;第二大惡果是問責對官員起不到震懾作用,依然我行我素;第三大惡果是助長求官熱,因為做了官就等于進入了保險箱,很難再下來。tvb now,tvbnow,bttvb! j, j, `* [9 l. F* v! C. @  b
  當前,一些地方違法用地泛濫,已經成了公開的潛規則。一方面是讓國有土地大量不合理流失,損害國家利益;一方面是詐騙百姓,讓一些官員和不法商人中飽私囊。不客氣地說,違法用地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主因之一,對于違法用地官員的問責必須嚴厲、堅決,才能遏制住這股醜陋的歪風。
, h  q& |  y1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然而,我們看到的問責卻是姍姍來遲,只限于二、三線城市,且多是副手,僅一人降級,無一人撤職,且有一些官員早已升遷。如此撓癢癢的問責,到底是問責,還是問候?有關部門當反思:土地問責撓癢癢,土地違法必猖狂! (殷建光)

首次土地問責要“動真”更應“從嚴”

      7日下午,國土資源部、監察部共同召開2010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通報處理了有關地方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責任人員。給予44名地方政府負責人、29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紀律處分(7月8日《新京報》)。
5 d+ ~: ^2 K  U, c. M' f# {" K  應當說,從通報公開情況和相關官員答記者問看,此番問責是動真的,一度時期以來對土地問責的民間質疑詬病聲似乎至此可以打住。我注意到,國土資源部、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啟動的土地問責,曾于去年一度被質疑是要“爽約”,直至12月16日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和12個縣市政府一把手面對面約談標志問責正式啟動,質疑聲方就此稍息。此後一段時間,等不來問責結果的人群中重新有人忍不住再次質疑:首次土地問責可能會是來勢洶洶,而最終不過是虎頭蛇尾不了了之?然而,公布的問責結果後我從媒體報道情況看,似乎質疑之聲抑或疑似質疑聲猶存。
% ?. v# b. L! U  我注意到相關報道不滿質疑點主要有三:一是問責范圍過窄。在問責范圍上集中于三四線城市,公布問責結果中,涉及地方官員皆係三四線城市及城區的,並未涉及京、滬、廣、深等一線城市和省會城市;二是問責處罰過輕。最重處罰僅為降級處分,根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被問責的縣級以上政府主要負責人將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直至撤職的處分;被問責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人員可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而公布問責官員名單中,最重者處罰僅為降級處分,大部分則為記過、記大過、警告等處分,尚未出現撤職或開除處分。有些官員甚至已經升遷。三是問責周期過長。媒體質疑從去年底約談12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開始,首次土地違法問責結果在半年後才公布,為何周期如此之久戰線如此之長?5.39.217.76; `1 h* s! P  L+ B
  我注意到,相關官員對上述質疑給予了一一解釋。然而,解釋歸解釋,質疑歸質疑,解釋未必能消弭質疑讓質疑者心服口服。因為,公眾的期望願景與他們看到的不一致,范圍過窄、處罰過輕、周期過長,無論是出于何種冠冕堂皇的理由,都與他們“亂世用重典”的期望值相去甚遠。換言之,溫柔問責是難以樹立百分百的執法正紀公信的。- f4 A  v" j0 \9 T$ a/ n3 L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強調:土地問責的目的就是希望地方政府都能依法依規管地用地。問責目的是推動依法依規管地用地,雖然是對個別人實施了問責,但是起到了震懾一方,教育一片這麼個效果。問責只是一個手段,目的是來維護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事實上,執法正紀規律和經驗一再昭示我們,“嚴字當頭”,“要難難在先”,首次土地問責要“動真”更應“從嚴”。只有“亂世用重典”“揮淚斬馬謖”的“從嚴”,才能達到推動依法依規管地用地和震懾一方教育一片,進而維護土地管理良好秩序的目的。5.39.217.762 ^  Y& g, }9 l
  令人樂觀的是,7日會上兩部委表示還將繼續“動真格”,且部署了2010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第二次土地問責也拉開了序幕。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將在今年底約談違法嚴重的地方政府負責人,繼續實施責任追究。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還要求,嚴格規范地開展責任追究,建立常態化的土地違法責任追究機制。我想補充的是,無論怎麼做何時做,“動真”“從嚴”都應雙管齊下並行不悖。(陳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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