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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辯解裏的那一抹嬌嗔

 ,  描述: 張楠之
      近日,深圳市小肥羊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超精豬肉丸被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檢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含有超標的“復合磷酸鹽”。5月18日,小肥羊在官方微博發表聲明,辯稱不合格是因為檢驗標準太高。小肥羊集團品牌副總監葉飛說,企業購買的原料豬肉中“復合磷酸鹽”的總含量達到6克/千克,而檢測的成品是6.8克/千克,所以添加劑量小余5克/千克的標準。(5月19日《京華時報》)tvb now,tvbnow,bttvb0 L. {) t, G* m) O. ]6 ]/ [
  把葉飛這些話翻譯成白話,意思是說:買的原料豬肉裏,每公斤裏原本就已有6克“復合磷酸鹽”了,我們做成的肉丸子裏只含有6.8克“復合磷酸鹽”,就是說,每公斤實際上只添加了0.8克,遠遠低于國家規定的5克的標準。換句更通俗的話說,超標不是我們的問題,而是豬的問題。
: ^' z+ Y- R3 W' v5 s* R, Btvb now,tvbnow,bttvb  問題就這樣被推到了不會說話的豬身上,人卻在那裏擺出一副無辜相,推脫責任的本領之高,讓人不服都不行。國家檢測指標,是指產品中最終總的添加劑總量,而不會管你是原材料超標還是加工超標,反正超標就是違規違法。明知材料不合格還要採購,這不是知法犯法嗎?2 ?' X+ J& U' k9 f: O$ ^6 W
  不怪自己的產品不合格,怪檢驗標準太高;不怪自己缺乏責任心,怪原材料有問題,跟“詭辯”者沒有什麼道理可講。只希望執法部門能夠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對違規廠家進行嚴懲——也只有嚴懲,才能罰出一個對待問題的正確態度來,罰出商家的“道德血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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