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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辨是非加風襲港

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今年本港公共事業加風一浪接一浪,包括電費、煤氣費和港鐵車費。可是市民收入卻未見有改善,在加風之下本已沉重的生活擔子百上加斤。筆者認為公共事業公司在決定加費時並未體諒市民的苦況和社會責任,而只是短視地考慮本身盈利。政府有需要盡力穩定公共事業的收費,維護市民利益。  本港2009年全年基本通脹率是1%。本年一月一日中電加電費2.6%;本月一日煤氣費加2.8%;而港鐵六月車費平均加幅2.05%,部分路線加幅高達7.05%。半年內三項市民生活離不開的公共事業,都以高於通脹率的幅度加價。可是市民的工資卻不加反減。統計處資料顯示2009年12月香港僱員的平均工資率,計算通脹的影響後按年下跌0.8%。市民實在難以負擔公共事業加價。  煤氣公司過去6年每年有幾十億純利,由30億至92億不等,每年增幅達雙位數,去年全年賺約52億元,幅度達22%。港鐵公司過去十年只有三年盈利減少,但平均每年純利都以雙位數幅度增長,平均每年純利達到72億元。去年港鐵就賺了96億元的鉅額利潤,增幅超過16%。中電去年全年盈利增長放緩,但也賺到接近82億元。  三間公司數以十億元的盈利和雙位數的增長幅度,與市民扣除通脹後減少了的工資,成為強烈對比。公共事業公司通常以擴充設備為由加價,但當我們看到其業績表現時,不禁質疑它們是否真的那麼欠缺資金,而加價是否唯一出路。  筆者認為政府在應付公共事業加風上所做的不足夠。政府是港鐵的最大股東,不應該以「商業原則運作」為由推卸責任,拒絕採取措施紓緩公共交通工具加價對香港市民造成的負擔。  我們建議,政府可考慮從港鐵每年分發的紅利中撥出若干百分比的收益,設立票價穩定基金,以穩定鐵路票價,藉此減輕市民的交通費用負擔。事實上,早在兩鐵合併時,我們已建議政府落實穩定票價的措施。  政府也可考慮仿傚監管兩間電力公司管制計劃協議的做法,加強監管煤氣公司的加價行動,避免市民權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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