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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林行止: 立場主場怎爭勝場 離場散場不如開場

林行止: 立場主場怎爭勝場 離場散場不如開場tvb now,tvbnow,bttvb! g/ L* D" g  b/ \; o3 a- k/ u, @!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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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X' j4 q4 e! y/ N9 |( W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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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傳媒去年第一次出現百年來首見之象,此為銷紙收益(報紙及雜誌的訂閱及零售收入)超過廣告進賬,打破過往媒體須靠廣告才能生存的「定律」,不過,這種趨勢能否持續,有待時間證明。以常理推測,在「資訊泛濫」特別是免費網上資訊無處不在的年代,要讀者付出本應由廣告商支付的代價,恐怕不是易事。迄今為 止,廣告預算,以環球市場而言,還在穩定增長,只是「肥肉」已為網媒所噬,而媒網廣告又由屈指可數的少數世界性網站瓜分,令一般網媒經營十分困難,這是何以不少沒有大金主大企業支持的網媒,不停呼籲讀者捐輸(等於變相成為收費網站)的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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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7 |0 O. S: o5 O和一九九七年前比較,回歸後本港的媒體經營比較容易,那是因為回歸前媒體要應付數以十計獨立經營的廣告公司,它們的客戶背景複雜,獨立傳媒在爭取廣告上非常艱難,費時「失」事,虛耗不少時間財力;九七年後,內地企業——包括國企和私企——在本地廣告市場上所佔份額不斷擴大,除了若干不顯眼的私企,所有內地 大企業都必須絕對「政治正確」才能免去政治干預的打擊,換句話說,要刊登其廣告的傳媒,政治立場必須與北京同調,傳媒的言論取向不能「妄議中央」何況與京意唱反調!在奉行「兩制」的前提下,北京不會採取直接打壓這類「不聽話」媒體的行動,但北京會統一調度內企的廣告分配,令此間媒體有所顧忌,而欲在內地市 場分杯羹的傳媒東主,所辦媒體,當然更不敢做出任何令派駐本港京官不快的事,那意味這類傳媒老闆把言論和新聞自由曲線賣予「帝皇家」!如此這般,只要獲京官認可,廣告之多寡有無,便可根據商業原則市場規矩辦事,那即是說,傳媒經營者只要應付一個「大老闆」,便可能打通廣告來源的關節,與九七年前必須應付數 以百十計廣告客戶,不一定省力卻一定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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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c) T' L& \, u! K公仔箱論壇資深讀者應該記憶猶新,在二○○六年以前三十多年,《信報》的廣告非常稀少,這絕非廣告部同仁工作不力,而是他們的付出與成果不成比例,所以如此,原因極之顯然,為《信報》寫稿的人,不論副刊或評論版的作者(筆者更無論矣),經常「妄議中央」,很多時更大唱反調,結果不問可知,紅色和淡紅色的廣告絕跡,有 些未染紅的商人尤其是上市公司老闆,一收到「有關人士」電話,便二話不說不在本報刊登廣告,即使已安排訂位的廣告,亦會臨時抽掉!事實上,去月底,北京拒絕美國航母斯坦尼斯號「停靠」港海,理由正是該艦曾做出一些令北京不快的事(曾不理會中國宣稱「自古以來」為中國領海的南海巡航);沿此思路,內容有時出 現令北京惱怒的新聞和評論的媒體,不獲內企與本港染紅企業的廣告,是正常而非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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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涉紅」的廣告無緣,但沒有明顯政治色彩的財大氣粗本地商人,亦絕對不能得罪,而所謂「得罪」,不過刊登一些看似無關宏旨卻已令他們「不開心」的報道或評論。這裏的「本地商人」,指的是巨賈和小生意人,他們都有這樣的「認知」,任何媒體要賺他們的告白錢,便得乖乖聽話。tvb now,tvbnow,bttvb* V5 V  V3 j0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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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市場運作的廣告常態,不知掩蓋了多少政商逸事醜聞!% P' l8 {+ [; R; R; M# t# m7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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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社會的媒介亦循此「商業模式」運作,不過,由於實行「真.多黨制」,媒體亦分多個陣營,有親保守黨有友工黨,有與民主黨結盟有和共和黨同鼻孔出氣(當然還有數之不盡的名稱稀奇古怪政綱各異的政黨),政壇人多聲雜,從政者良莠不齊,在言論百花齊放的環境下,傳媒除了彰顯信念相同黨派和個人的主張, 亦負起打擊不同政見者的任務,因而互揭瘡疤,令「對手」不敢行差踏錯。這點維護自由社會正常運用的功能,由於一黨專政的事實,廣告來源可說只有「一條水喉」,這種商業困局,令傳媒的言論自由已有漸行漸遠漸無聲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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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筆名安裕廣為讀者熟悉和愛戴的《明報》前執行總編輯姜國元「被辭職」事,引起滿城維護新聞自由的訴求,昨天由八個工會發起、有四百多人參加的「五.二夠薑(救姜)集會」,聲勢不弱,集會目的在迫使《明報》公開解釋「解僱姜國元的詳情,撤回解僱決定……。」看情形不易有具體結果。這場「炒人風波」的詳情,傳媒雖有不少報道,惟迄今真相未白。無論如何,姜氏離開《明報》已是無可挽回的事實,此舉對該報有什麼影響,資方必然心中有數而且有合其意的安排。由於該 報是上市公司成員之一,大家可從其年報的交代見端倪——究竟辭退這位執行總編輯如何能挽救公司的財政困難。但願來年的年報對此有詳盡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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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和內子談假如「當年」遇到類似問題,我們會怎樣應付?對於筆者來說,問題並不複雜。第一、有關所謂「得罪人」的報道,只要法律許可(打官司是非常磨人的事),嫌少不嫌多,比方說,揭發港商合法地(在現行法例下,只能說這些人貪婪而不能說他們犯法)避稅後,若有「內地名單」,求之不得,絕不會解僱有關 編輯。第二、不會主動抽掉作者與編輯方針「意見不合」的稿件,遇此情況,筆者會為文述說己見,而「勝負」由讀者決定;如作者不來稿讓其專欄「留白」,一之為甚尚可,若持續「開天窗」,只好不再請他撰稿,因為讀者花錢買報紙的目的是讀「意見」而不是看白紙。第三、筆者和內子可說從不「炒人」,這也許是識字分 子而非市儈有關。前同事文灼非三月五日在他創辦的《灼見名家》為文紀念曹志明,當中指出九七問題鬧得如火如荼時,《信報》員工流失驚人,原因是「外間懷疑《信報》九七年後是否還會繼續經營(按筆者不會因為這些同仁有此想法而改變對前途問題的看法),報社的同事沒有幾位打算在《信報》長期發展,一有機會便另 謀高就……。」為免受報社的政治立場拖累,「另謀高就」是人性之常,是阿當.史密斯筆下「經濟人」所應為,筆者哪會不理解,惟這些人的離職絕非「被辭 職」。辭去員工,尤其是受同業敬重、獲同事尊崇的「得力助手」於截稿後的深夜或凌晨動手,這種做法冷酷、無情,相信會引起《明報》員工對資方及其代理人的怨懟與仇恨,令今後的工作不易順暢開展。5.39.217.76+ f# z1 C% K/ F1 X7 G) y6 _

- o1 c/ B5 f- [6 V7 U, u0 |) atvb now,tvbnow,bttvb對於此事如何「善後」,相信老練和能幹的姜氏,自 有此處不留人的出路。筆者雖與姜氏緣慳一面,惟從這幾天來業內業外的反應看,安裕的大作獲高度評價,讚賞者極多,那豈不是說安裕的文章具有殷切的市場需求,因此,在有益有建設性和有可讀性文章有讀者引頸以待的情形下,不為其他傳媒吸納或不願為《明 報》外的傳媒服務,安裕亦可開辦收費網媒(天下沒有免費午餐)或仿效美國同行(見四月二十日本欄),出版收取市場價格的「紙媒」——如周刊或如多年前台灣名家李敖的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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