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亞洲] 南韓新勞工法將上路 雇主縱容職場霸凌恐判刑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1907150246.aspx6 r" [/ Q) {( Q( Y' f6 i
(中央社首爾15日綜合外電報導)南韓上班族克莉絲汀.鄭數月來忍受職場發生的騷擾行為後,終決定對抗挑釁者,換來的下場卻是被她的雇主開除和控告妨害名譽。不過,修訂過的勞工法明天上路後可望改變現狀。
$ ]0 P) z: {& m  _. d3 y8 ?# Ytvb now,tvbnow,bttvb克莉絲汀.鄭(Christine Jung)的處境在南韓見怪不怪,對掌權者施加的欺凌行為,員工通常只能視而不見,這種狀況太過普遍以至於衍生出「甲方行徑」(gabjil)一詞,意指位高權重者濫用權力作威作福的行為。
3 c- j7 }, D8 n1 ~% [5.39.217.76員工若在職場被騷擾卻未獲公正處理還遭到解雇或降職,新法將可把那些企業主繩之以法,他們可能面臨3年徒刑或高達3000萬韓元(約新台幣77萬6000元)罰金。2 H( H# _: i3 x7 H( \
最近一項政府調查發現,2/3員工都曾在職場經歷騷擾行為,同時有80%受訪者曾親眼目睹相關事件。5 h( [5 W) Q' i4 ~9 S( L
在克莉絲汀.鄭一案,騷擾她的人是公司執行長的父親。
1 s- M7 W( E3 F- ~& Q+ ^7 {5.39.217.7637歲的她告訴法新社:「他曾說每當我走路時,整棟大樓都在搖晃-因為我『太胖了』。還有一次他試圖尾隨我到女廁。另一次,他突然在他的辦公室摸我的肚子。」8 u1 n- }8 v  W& W" }8 d
「但是當我談到這個問題時,管理層指控我是厭惡男人者和說謊者。」5.39.217.769 q6 h8 z! x0 N- Z2 b- C
終於,克莉絲汀.鄭於去年告知勞工部相關情事,卻得知她的情況並不構成職場霸凌,因為挑釁者非她的上司,也未受該公司聘僱,即使他「幾乎天天」都到辦公室。
; \5 v" Y: Z: r* x/ _( Z# v( y5.39.217.76勞工權益團體Workplace Gabjil 119活躍分子朴中奎表示,即便有這項新法,南韓「仍有長遠的路要走,因為法律並未直接規定霸凌行為違法」,僅針對那些對發聲的受害者予以懲罰的雇主。公仔箱論壇( e; \, F2 u/ y6 x  `* h/ n
他說:「但這仍是改變的重要一步,因為在職場面臨騷擾行為時,會有更多人對揭露實情較為心安。」(譯者:王品軒/核稿:林治平)1080715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