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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三個浮濫」

馬總統本周一在府院黨五人小組會議中指示,攸關台灣未來產業發展的「產業創新條例」,必須重新慎重檢討,務必在立法院新會期通過。雖然上會期產創條例未能完成立法,若藉此機會深入探討產業發展方向與政策工具搭配問題,矯正施政上偏頗觀念,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尤其要戒除浮濫減稅、浮濫藉「外部性」獎勵、浮濫選策略性產業。3 X7 h2 b& m7 Q# \
產創條例中尚較能扣緊創新本質者,仍在仰賴租稅減免獎勵。我們曾多次指出,對研發與人才培訓提供高達35%抵減率,遠高於日、韓、星等國,有過度優惠之嫌;支出超過前兩年平均者,更按50%抵減稅額,將助長支出不穩定及套取節稅利益現象。至於鼓勵設置國際級營運總部,提供15%營所稅率為餌,卻又以放棄研發、人培等租稅抵減為代價,實有違「產業創新條例」立法原旨,也徒增稅制複雜度。tvb now,tvbnow,bttvb  [6 }6 Z" s2 C
就租稅公平言,無論是個人或企業,既然享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就應公平合理的付稅,未來產創條例縱使一開始只保留研發、人培、物流中心、營運總部四項減稅獎勵項目,卻因利之所趨,鑽營逐利之下,減稅必然浮濫,還不如全部取消以除後患。 5.39.217.76% [. J1 I1 [7 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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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S) `. X" V8 a受不斷減稅及經濟景氣影響,去年稅收短徵2,652億元,極可能使其占GDP的比率再創新低;再加上配合促產條例落日,調降營所稅率在先,卻因信賴保障規定,促產條例一些減免稅要在十餘年後才能完全回收,對稅收影響實不容小覷。且十多年來,政府在理財上總企圖以「小政府」稅收支應「大政府」開銷,復不斷的減免稅,完全背離健全財政理念與原則,必然造成財政結構性失衡及債留子孫現象。然而財政部長對其失職仍茫然不知,一再透過「養鵝生蛋論」為其減稅自圓其說,卻陷政府財政於泥沼之中。
8 \; h; w! z, r7 z% {# W0 n( o( U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福利經濟學及「市場失靈」觀點,提供政府藉「外部性」介入市場機能的機會;然在互動關係密切的現實社會中,任何行為都可能對別人產生積極(正的)或消極(負的)外部影響,因而使得此種說詞無往不利,已廣泛成為政府介入的理由,堂而皇之要求減稅獎勵,造成浮濫局面,功能性獎勵亦然。其實,有些功能性活動(包括研發、人培等)縱使具有外部利益性,也應看政府介入是否利大於弊,及以何種方式介入較當,避免受利益團體遊說影響。儘管行政院已建立稅式支出評估機制,或規避不做、或流於形式,或高估效益與低估成本,其效果有限,甚至扭曲決策,也助長稅負不公。因此,產業租稅政策應「退出江湖」,真正具明顯外部利益者,透過直接補助將能正確矯正外部性,不致像一體減稅產生過與不及現象。& V; I. q+ Z' y, `
產創條例草案中,只留下四項功能性減稅,產業別減稅獎勵似乎已不復存在,表面上較以往大為進步;然而令人擔心的,產業別獎勵將以「化整為零」的方式,陰魂不散的存在各個特定產業扶植法案中;例如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等。由此顯示,政府始終擺脫不了透過產業關聯效果、附加價值等名目來篩選策略性產業的迷思,並仍以租稅減免為工具;此種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的作法,對取消產業別獎勵而言,如何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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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浮濫的以市場失靈或外部性的理由介入經濟活動,浮濫的選擇策略性產業來獎勵,浮濫的提供租稅減免措施,極可能造成財政與經濟「雙輸」局面;還不如公平合理全面降低稅率,有效率提供基礎建設、加強教育與人才培育,提高行政效率,營造產業優質發展的環境,讓企業自我展現創造力、競爭力與獲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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