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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註冊局最後通牒董總今不交代撤銷註冊

(吉隆坡30日訊)董總註冊大限迫近,社團註冊局發最後通牒!
: V5 {# D3 R. D1 ~* }3 j* L7 F公仔箱論壇雪州社團註冊局今日表明,明天為董總向該分局匯報雙包領導解決方​​案的最後期限,如果還是音訊全無,就依法採取行動撤銷董總註冊。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_( \( q' C) L" G
該分局局長諾阿芬迪說,他依據1966年社團法令16條文(1)節,簽發志期6月30日的通知,給予董總一個月時間解決領導層爭議,不過截至今天下午,“葉鄒派”董總主席葉新田博士及“改革派”秘書長傅振荃都不曾與他會面。
( y  v% ~5 [9 {' |* Y4 t! {* b他說,如果董總兩派明天還是沒有出現,雪州社團註冊局將依據1966年社團法令16條文(2)節,向董總發出撤銷註冊的通知。公仔箱論壇4 z" y2 P; C2 u! X, F. c
諾阿芬迪今日接受《南洋商報》的專訪,他說,如果董總兩派還是無法解決爭議,該分局將依法行事,撤銷其註冊。7 Y3 D- C& v0 Y4 L: b, n( G9 E4 P
他說,該分局將依據16條文(2)節行事。
- b' {( P: F  K' P5.39.217.7616條文(2)節指出,如果16條文(1)節下的通知未受到遵守或獲得註冊官批准延長一個月期限,社團註冊官可依據13條文采取步驟撤銷註冊。
, R2 _) z. p;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13條文(2)節闡明,社團有30天時間,書面解釋為何註冊不應該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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