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很多人都聽過「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個成語典故,典故本身是諷刺宋代太守田登的,說的是避諱。眼下香港算是繼承了這種優良中國傳統:某某樓盤既避中諱亦避西諱,凡十三或四字的一概避去,整棟大廈不三不四,一避之下四十六層樓高避成了八十八層,既避了諱,又取了好意頭,卻惹來非議。這種做法在香港不算甚麼新鮮事,很多大廈和商場都是如此,旺角的新世紀廣場就是不設四樓而有五樓六樓的,但卻鮮有避得如此徹底,要知道上海的金茂大廈都不過是八十八層而已。如此一來給人的感覺就不單是避諱了,層數幾乎多了一倍,落差之大說不準就會令買家胡塗了。政府的說法是只要合乎邏輯樓數即可任編,那麼這個邏輯是一二三四五的自然數邏輯還是一二三五七的質數邏輯?更可能的答案是上層樓數比下層樓數大的這個邏輯。若按這個邏輯,一棟三層高的蚊型大廈就可編為八樓、十八樓和一百八十八樓,連香港的國金和台北的一零一都可以比下去,問鼎世界第一指日可待。/ X1 d8 i8 U1 R
6 `+ F9 Q u0 @' `" p4 h5.39.217.76 相比起上述的避諱做法,樓盤的命名更能夠體現香港人的智慧:某某豪庭、某某豪苑、某某山莊、某某城、某某別墅云云,近來似乎連這些名銜都有點不敷應用,一些樓盤要麼套用國外的著名住宅區,要麼用些僻字古字,要麼名字裏上天下海內聖外王氣派得不行。這種做法國內有個名稱,叫「標題黨」,用來形容那些光看標題讓人吃一驚,看罷內文才發覺空空如也的文章。
' v5 L, m. p( p0 }# [, ^) [6 B公仔箱論壇 反觀香港近年來推出的樓盤,名字都有點流於假大空,叫「花苑」的只有幾個花槽,叫「豪庭」的單位不過是尋常屋苑般大小。若果六、七百呎的單位可以稱為「豪庭」,三、四千呎的不叫作皇宮都不行。( `1 [0 S- ]9 P
當然,這種現象不單單在香港出現,在國內亦然,而為了打擊這種「標題黨」,國內樓市炒賣最熾熱的城市之一,上海市市政府早在二零零四年就曾在新聞發布會上發布過一系列規定,很值得借鏡:「花園」、「花苑」居住面積的綠化覆蓋率必須達到一半以上;「城」的用地面積必須在兩萬平方米以上,建築面積在十萬平方米以上;「山莊」就必須靠山,用地面積在一萬平方米以上;「廣場」用地面積必須在八千平方米以上,並有二千平方米以上的集中空地。單單就這方面的規管,上海無疑是比香港好,當然以上的標準是根據國內的情形而定,香港地少,若果要設立這類規定必須要先「本土化」,不然又會重蹈冷氣廿五點五度的覆轍(那是寒帶國家的標準,並不適用於熱帶和亞熱帶國家),要知道若果根據以上準則來評定的話,香港大部分樓盤和商場都要改名。再者,樓層數亂編一通,不論閒時工時抑或救急救火時都甚為不便, 有因小失大之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