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已故前總統盧武鉉的女兒盧靜妍,因涉嫌非法轉帳13億韓元(約122萬6500美元)至美國購買豪華公寓被起訴,昨天被法院判決有罪,緩期執行。 南韓「朝鮮日報」今天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天在對盧靜妍的一審公開判決中表示,前總統之女為了隱瞞在海外購買高價豪華公寓的事實,而犯下了罪行。 據報導,盧靜妍被法院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緩期1年執行。 報導指出,盧靜妍2007年秋天向旅美韓僑景妍熙(譯音)簽訂購買位於美國新澤西州的哈德遜俱樂部435號公寓的合約後,利用前泰光實業總裁朴淵次透過匿名帳戶匯了40萬美元訂金。 後來,因景妍熙催促支付部分房款,盧靜妍2009年1月將母親權良淑給的13億韓元,以非法轉帳方式支付給景妍熙,違反外匯管理法,因此被起訴。 檢方對前第一夫人權良淑也進行調查,但最後認定並未涉嫌。 景妍熙則被檢方課徵1500萬韓元的罰款,並被要求出席正式審判,但她並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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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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