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一名警监被控涉及约380万令吉的非法钱币兑换活动,今日获地庭宣判罪名不成立后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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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L6 ~6 U7 \5 s4 ?, g法官莎拉华蒂是基于控方无法证明被告的表面罪状后,宣判55岁的阿兹米奥斯曼罪名不成立。tvb now,tvbnow,bttvb) v9 V' x" V9 ~) q# L8 X
' S+ t( ?5 t" e2 [' A2 ?% u4 p: B+ n公仔箱論壇已被革职的阿兹米是被控于2002年2月6日至12月20日,通过本身在文德甲的来往户口进行208万令吉的钱币兑换活动(俗称洗黑钱)中牟取利益。第二控状指被告于2003年1月15日至10月2日之间,通过洗黑钱活动获取67万9850令吉报酬;第三控状指被告于2004年1月13日至11月17日之间,在新山黄亚福路的马来亚银行户口,进行94万1930令吉的洗黑钱活动并获取报酬。被告也被控于2005年4月4日,在洗黑钱活动中通过上述户口获取25万令吉报酬。被告上述的4项控状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防范资助恐怖活动法令第4(1)(a)条文下被控,可被判5年监禁或500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此案副检察司为慕斯达清,被告代表律师为阿当叶及斯里达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