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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店老闆的愛國行為有罪嗎?

苗栗一家火鍋店老闆因不滿南韓選手以小動作擊傷我國選手取勝,在店內貼出「禁止韓國人進入」的告示,一時之間,不少媒體都稱之為「愛國火鍋店」。但是,根據立委最近擬議制定的「平等法」草案,這個行為卻將觸犯「歧視罪」,一旦法案通過,可能被科以罰金。 ( i' ?1 g3 a4 f&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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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火鍋店老闆的「愛國」行為,卻可能在無意間觸法,這是一般人難以想像的事。但在現代社會,「愛國」不可以當成製造仇恨及歧視的藉口,這卻是民眾必須具備的認知。即使是老闆在自認擁有「絕對主權」的餐廳中驅趕特定客人,其實就是一種歧視。尤其,「愛國」口號往往隱含強烈的「愛不愛國由我定義」的情緒,其相對面就是對異己的排斥,只因對方的「愛國定義」不同於己而已。
8 n* K4 x# K' B9 \tvb now,tvbnow,bttvb如果不明白火鍋店「禁止韓國人進入」有何不對,那麼,請看高雄一家貼滿「拒絕招待共匪台奸」海報,菜名滿是以醜化藍營為影射的餐廳,人們也許就更能體會「愛國」與「敵意」之間的奇特關係。那家餐廳老闆的動機也許是出於「愛台灣」,但他把行動更赤裸裸地化為針對特定客人的敵意,除了擺明不歡迎中國人,更把不同政治意見的台灣客人趕出門,當然亦藉此招徠「愛台」的「同志」。這種以「愛台」為名的商家,實際上卻等於在街頭公開叫賣仇恨,不是嗎? 公仔箱論壇: V1 z4 {. q/ 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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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出的「平等法」草案,除了企圖將散置不同法規中的反性別歧視,及工作權、人格權的平等議題作一整合,最重要的,是要將近年來台灣社會日益惡化的「族群對立」乃至「族群仇恨」納入規範。苗栗的反韓火鍋店和高雄的反中餐廳,正是它亟欲解決的一隅。由於「平等法」草案涉及的範疇極為廣泛,是否能將不同類別兼容並蓄於一法,對立法院是一項嚴肅的挑戰;但無論如何,設法補足「族群歧視」這塊缺漏,是勢在必行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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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6 @% o7 D2 H( G" R: P- x5.39.217.76無可否認,近十幾年來,在台灣最令人感到不安的,就是族群之間不斷被渲染的芥蒂一直未找到改善之道,反而隨著選舉政治動員而更形惡化。從省籍的劃分,到藍綠的對峙,再到南北的楚河漢界,在在增加了人們的族群焦慮。更嚴重的是,當全球化的流動正在加強,台灣內部歧視的氛圍卻在擴張:有人叫別人「台巴子」,就有人罵別人「台奸」;陸配和外配遭到貶抑,外勞外傭則被視為下人。乃至於,有人公開罵「中國豬」或「馬英狗」,整個社會似乎都不以為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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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Q# }$ V/ `. ~6 z稱呼的汙名化其實只是表相,隱藏在這些輕蔑態度背後的,有時會發現簡直無以名狀的冷酷和敵意,那才是更可怕的東西。七年前,中壢一個社區強迫居住其中的啟智訓練中心搬遷;三年前,台北市一個別墅社區要求居住其間的愛滋病患遷離;同年,台中市又發生一個社區強迫收容受虐兒的向陽之家搬出。這些弱勢者照護機構都擁有合法的房屋產權,卻在周遭居民的歧視下,不能使受照護者享有基本的居住權,這是多麼殘酷的景象。如果國家連這些弱勢者的生存權都無法維護,台灣的文明要如何提升?
! @  ^( T% R4 a) {) @' G( r5.39.217.76回顧過去幾年,台灣的性別平權有了可觀的進展,那是歷經長年法制及教育洗禮的成績。但近幾年,台灣的社會歧視出現了不同的面貌:「惡意」被包裝在國族及政治的外衣下散播,「愛國」加「敵意」儼然成了可怕的變形金剛。觀察歐美國家的做法,不外制定「仇恨犯罪防制」專法,或在刑法中增加反仇恨條文,用以導正族群仇恨行為的氾濫。從這點看,立委擬議的「平等法」草案或許來得正是時候。" O5 {% b7 N3 H( b- B
這些年來,台灣不僅無法再有共識,也無法再有共同的目標,要如何使偌大的族群傷口停止化膿,實已刻不容緩。火鍋店老闆的愛國行為是否涉及歧視,可留待新法探討,但民眾隨便貼標籤以貶抑他人的行為確是該有所節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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