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北京1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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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W7 A. k/ Y8 n: K& f中國大陸近年因官商勾結,強徵、強拆民宅引發不少流血抗爭,大陸最高人民法院9日在官網發佈通知,要求在執行強制手段遇到自殺等惡性事件時,應暫停執行。公仔箱論壇# P9 s. v" j: _6 {
這份名為「關於堅決防止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起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在拆遷民房時必須慎用強制手段。, x. {- E8 p4 n& C9 u1 L9 w
「通知」說,對當事人不執行法院生效裁判或既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行為確定義務的案件,要注意聽取當事人和各方意見,多做協調化解工作,盡力促成當事人自動履行。( S* u' i: O; ^6 U/ h8 y+ X
「通知」指出,凡最終決定強制執行案件,務必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制定詳細備案。凡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當事人以自殺相威脅等極端行為、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等惡性事件者,「一般應當停止執行或首先要確保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7 l4 ~: k6 a" f7 J, Y9 ]
「通知」也說,凡在執行中發生影響社會穩定重大事件者,有關法院必須迅速向當地中共黨委和上級法院如實報告有關情況。對不具備交付執行條件的案件,凡遇到來自有關方面的壓力和不當干擾者,必須及時向上級法院和有關機關報告,堅決防止盲目服從、草率行事。
M6 }7 v% u- _0 ]4 N* ~5.39.217.76此外,「通知」也要求,各級法院領導和幹部警察,必須依法慎重處理好每一宗強制執行案件,堅決反對和抵制以「服務大局」為名、行危害大局之實的一切錯誤觀點和行為,堅決防止因強制執行違法或不當而導致矛盾激化、引發惡性事件。
+ y0 G6 F4 C6 H- g& V: N8 ~6 z, T$ \「通知」要求,對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徵地、拆遷具體行政行為者,必須嚴把立案關、審查關,堅持依法審查原則,不得背離公正、中立立場而遷就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凡不符合法定條件及未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申請,一律退回申請機關或裁定不予受理。
; x( h6 z! \2 Q5 B# I「通知」還說,凡是補償安置不到位或具體行政行為雖合法但確有明顯不合理及不宜執行情形者,不得做出准予執行裁定。
3 }: T1 I+ r4 H- l# \這份「通知」也要求,因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起惡性事件者,將嚴肅追究違法失職行為。而且,對這類案件,將積極探索「裁執分離」,即由法院審查、政府組織實施的模式。
) ^8 P F# w" J0 b! ]. @) M4 v) v不過,對上述「通知」,一些維權人士以大陸「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狀況,認為地方不一定會認真執行,而且地方法院經常與當地政府領導、商人掛勾,若不從現行法令對非關公共利益也能採強制行政行為的法源予以解決,違法拆遷、徵地仍會繼續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