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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公務員不敢勇於任事

肅貪、查弊喊得震天價響之時,發生了一件「涉弊的沒事,查弊的下台」的憾事。國安局政風處長汪兆華辭職下台,外人霧裡看花,國安局長也出面說了些「尊重個人意願」的場面話。但熟知內情者都感不平,不只一家媒體報導了軍情單位派系鬥爭的內情,也揭露某些組織內勇於任事者多半要被整肅出門的下場。 此一個案的真相難以完全澄清。不過,公務體系裡聽到這種故事,大概不陌生也不令人訝異。論人性,「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詩人北島的感慨一針見血。但此刻要討論的是整體官僚文化的問題。如果「涉弊的沒事,查弊的下台」之情節竟有若干代表性,且與一般百姓對公務員「能推責任就儘量推」的印象相去不遠,則值得追問的是:公務體系為何「敢做事」的人反而常變成眾矢之的?孰令公務員不想、不能、不敢勇於任事? 官僚習氣怠惰顢頇,老百姓幾乎視為當然,忍耐久了也就習慣了。但如果領導者銳意改革,不是不能開創新氣象。憑良心講,陳水扁初任台北市長時厲行行政革新,就曾令市民耳目一新。馬英九總統初上任時強調公務員應苦民所苦,也曾向公務員喊話要為民興利,不要在「不做不錯」的心態下擔心圖利他人。這項宣示若能貫徹執行,且明快建立獎懲機制,未嘗不能鼓勵出一番勇於任事的風氣來。 卻可惜,新政府的博士團隊,潔身自好有餘,大刀闊斧開創風氣的魄力卻受阻於「不沾鍋」的習性,一聽到批評就起疑了,一遇到障礙就裹足了。想做事的人,還沒伸開手腳,就先被「圖利他人」的邊線捆住不能動了。敢做事的人,一封黑函幾句流言,就足以辱人形象毀人名聲,汪兆華據報導就是不堪黑函之擾而「自動請辭」,有心人的操作反而越發囂張。如果公務員多做就要擔多錯的風險,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則誰要勇於任事? 官僚文化非一朝一夕養成,馬政府的行政效率屢受討論,若真有心革新,要想想如何鼓勵公務員勇於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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