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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合一 新台北再升級

升格直轄市的荒謬劇很快就收場了,慶幸沒有拖棚太久。可是想想快刀斬下的後果,不由得連連嘆氣,謹在行政院結論前作最後提醒。 妥協性、套招性極高的初審結論,勉強維持三都局面,費解的是北縣升格後,和北市之間的關係為何?同一生活圈,休戚相關的都會體,卻有兩套位階對等的行政組織,勢必造成對峙、本位,乃至彼此牽制。這是兩年前中央決定北縣有準直轄市資格種下的因,早應有所綢繆,卻從來未聞政策面討論和因應。面對年底縣市選舉,政治凌駕一切,為避戰而迅速修法審議,當年倉促種下的劣因,今日長出單獨升格的惡果,也同樣未聞審議者有什麼解釋,這種顢頇荒謬的程序,真是世界奇觀。 為今之計,還是應該回到直轄市的本質和升格的政策意涵。我們的院轄市,或其他國家級設置的特別(直轄)市,多數是有政治或政策目的,並非立意用人口來爭取財政補貼款。立「大市」的目的在於提高位階,投入資源來號召其政治影響或經濟競爭力。為了前者,因而有擴大轄區,形成區域共主,扮演國土分區治理的政策角色;為了後者,往往會加速公共設施建設,或授權放寬投資條件,期望在國際上搶商機。落實這些政經目標,得要有規模、講效率,以紮實的都會機能來逐鹿世界市場,不是國內所習見的—講求齊頭式平等、均化居民補貼款,這種「分大餅」思維—而能夠成就直轄市政策的。 其次,據聞有先讓北縣單獨升格,再與台北市合併之說。對北縣居民而言,並無差別。但是可以想見先升後合,在兩面當事人來看,難度一定提高。合作講求的是互補長短:有人有名分,有人有實力,容易合作。一旦名分兩邊皆得,民粹式的計較就注定左右合併的時程和局面,兩害相權,取民眾支持而不遂當事人之意,想為善策,故應暫緩確定北縣升格時程。 進而,既然直轄市要憑規模趨勢,才能更有效達成政經目的,就不要在乎升格後,各市要差不多大。台北縣和台北市分立淡水河兩岸,百害無利,合而為一的「新台北」有競爭基礎,有統一指揮,才是正途。 建議台北縣市年底停選,明年台北院轄市選區擴及今台北縣,使「新台北」以五百萬人口,北台都會區一千萬人口之姿登上東亞舞台開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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