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昨日針對勞資集體談判建議,應當研究界定工人和經營者組織權、談判權等權利。公仔箱論壇/ Y: Y! Y$ s( F' h, g
宋曉梧是在民盟中央主辦的首屆民生論壇上作上述表示的,本屆論壇主題為收入分配與民生。1 x8 B( A) l: |9 o/ H' c
集體談判制度至今不完善; E9 h* X" D( [* B$ @: Y
宋曉梧分析稱,中國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推行集體談判,但至今尚未形成完善有效的集體談判機制,職工與企業發生重大利益糾紛時,作為“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工會領導人就不知道自己究竟代表企業還是職工了。8 D, x" \: j* N5 j6 [7 k$ u
此外,雇主組織的作用也遠未到位,因為勞動力是跨企業、跨行業流動,集體談判不能只局限於單個企業,否則會造成攀比效應,多數情況會推動工資福利的過多增長。
2 ~/ W8 v2 `; I/ V5.39.217.76 因此雇主需要協調行業的工資福利水平,進而協調不同行業的工資福利水平,這要求建立跨行業的、跨地區的處理勞工關系的雇主組織。公仔箱論壇0 g& x; W9 h$ V1 W5 u3 o- h
調研組建議強化工會維權$ @. u1 k5 \! e6 S( p. [ a4 `5 e
宋曉梧表示,工會組織職能轉變不到位,雇主組織的自律維權作用極其微弱,說明在勞動力總供給大於總需求的背景下,工會組織為勞動者維權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使得普通勞動者的收入難於提高,這是中國勞動報酬比重低於壹般市場經濟國家的重要原因。
# l: C8 |" c4 k( o) z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對此,宋曉梧建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工人的組織權、談判權等權利如何界定,經營者的組織權、談判權等權利如何界定,迫切需要研究解決。5.39.217.763 S5 y# K0 k0 b! ^
民盟調研組在工資談判方面則建議,強化工會維權,完善三方協商機制,吸納雇主組織或其利益代表如工商聯、商會等,將薪酬協商作為重要內容,通過定期談判取得有約束力的成果。並將薪酬協商提升到行業或地區壹級,建立工會的理性施壓機制。% i! K( m- a/ P* \6 w. z7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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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分析,再分配的實質就是“劫富濟貧”,用從富人那裏得來的錢去接濟窮人,在現實中,“濟貧”不難,“劫富”難以做到,因為沒有機制和渠道,現行稅制體系下的中國稅收勝任不了“劫富”的使命。
" M* g! [( p& I7 T, n# w4 Ktvb now,tvbnow,bttvb 高培勇舉例,作為直接稅的重要類別,針對居民個人征收的財產稅是“空白”,他建議從改革個人所得稅和開征物業稅入手,而7年難產的物業稅,只有將其置於調節收入分配和拉近貧富差距的手段時,才能獲得廣泛支持。
# \, ?+ q+ |5 N y% J& ?, K# B公仔箱論壇 對於房產稅,財政部財政科研所所長賈康在民生論壇上稱試點最樂觀的預計會在明年開始,而他認為,對於第壹套房不征稅才能獲得更多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