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關稅局修改的商用產業消費稅指南也新增一項,即售賣市價超過200萬令吉的商用產業或商業土地,也必須徵收消費稅。
$ }8 E- a7 _0 l在新指南下,任何沒有註冊消費稅的人士,如果在任何時候擁有超過兩間商用產業或超過1英畝商業地,或超過市價200萬令吉的商用產業或商業地,將被視為商業活動。
j% _; K- x+ X, k! w上述人士如果有意圖售賣其商用產業或商業土地,售價超過所規定的價值,都必須註冊消費稅。4 B" [( ^5 |3 R! g0 Q9 f
首相署利商特工隊稅務改進專案委員會主席拿督蔡兆源受《南洋商報》詢問時說,註冊消費稅後,業主未來所售賣的每一間商用產業都需要徵收消費稅。. Y/ D# g& n4 ?7 K+ h
他說,業主可通過土地局、估價師或銀行了解有關產業的市價。
0 L( t. p0 {8 q' ?' K8 M" m" S公仔箱論壇須證明“有意圖”售產業公仔箱論壇9 U) }" _$ T2 X4 H" n f
“新增的這項指南,也意味著只要有關商用產業市價超過200萬令吉,即使你僅售賣一間,也必須註冊消費稅。”
/ r. A. s4 b% O0 v& ?3 k9 ~蔡兆源補充,至於是否“有意圖”售賣產業,必須通過一些行動來證明,例如刊登出售產業廣告或聯絡產業經紀行動,都可以證明業主有意圖出售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