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电视艺人林益盛被指假借慈善之名行骗的案件昨天开审。他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自行抗辩。林益盛(45岁)总共面对三项欺骗控状,指他在2007年3月和6月间,以名人控股有限公司(Celebrities Holdings Pte Ltd)的名义筹款举办“2007港新艺人足球慈善赛”,谎称在扣除活动开销后,将把剩余善款交给慈光福利协会(Metta Welfare Association),骗取共26万5000元。根据控状,他向3名男子募款,其中一人还向另7人募款。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3 L L ^9 [( K5 q' M
控方将传召12名证人。首名证人是东方天蝎控股公司总裁何亚发。2007年,他以公司名义捐出一万元给名人控股。这名从事电影与光碟制作行业的本地商人,上周还对台湾天王周杰伦在本金沙赌场豪赌的事件发表谈话。
- c/ j- F9 P; ^" q, l何亚发昨天供证时表示,从未与林益盛交谈,但知道对方是新传媒前艺人。 tvb now,tvbnow,bttvb, M+ s5 w2 `1 g2 Z* Y: I j0 H3 [
2007年,一个名叫彼得的朋友告诉他,林益盛等有意办慈善足球赛,并会把净收入捐给慈怀福利协会。何亚发的公司决定捐一万元,他于是指示秘书处理,并在收到募款信后,签了一张志银一万元的支票给名人控股有限公司。, u Y) _$ [0 _
后来,他才从报章报道中,得知筹款活动有问题,连忙叫秘书要求收据,但名人控股的电话却打不通。他于是听彼得的劝告,到警署报警。5.39.217.76* I, W$ C1 M, W2 j& R% d, Z& ?7 E8 c
何亚发表示,如果早知不是捐给慈善,就不会拨出这笔钱。6 }/ K4 {" H2 P+ H- \5 W
不过,林益盛在盘问证人时则表示,他从未告诉彼得会在扣除活动开销后,把剩款项捐作慈善。他要求的是赞助,而不是为慈善筹款。
' j. ~$ n4 F1 Y0 [0 ]% u! [林益盛也出示他的妻子与何亚发的秘书之间的电邮往来,证明他的妻子有向证人的秘书清楚说明,公司是在寻求赞助费,而不是为慈善筹款,所以捐款者无法获得免税。他的妻子昨天原本一早就到庭上聆讯,但在审讯正式开始前法官王春妮提醒林益盛,若妻子可能成为辩方证人,就不应在庭内听审,林益盛的妻子方才离席。$ Y; }/ i' m5 [) s: l* l
林益盛原本聘有律师,但因律师费问题,结果律师不为他辩护。案件今天续审。
% [* `; n$ n$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除了欺骗罪,林益盛也面对人力部33项传票,指他于2008年初,身为“名人控股”总经理期间,拖欠21名员工薪水约3万4000元,触犯雇佣法令。此案还在审前会议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