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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率人打死強奸女兒疑犯被判5年賠償50萬

母親得知女兒被強奸後,悲憤難當,拉上弟弟喊上朋友找“壞蛋”興師問罪,結果卻在壹眾群眾的“助威”中,將“壞蛋”毆打致死。昨日,該案在廣州中院壹審宣判,陳雪香犯故意傷害罪獲刑5年,其弟陳建雄犯故意傷害和非法持有毒品兩罪,獲判17年徒刑,同案人湯熾輝則獲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三人還需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近50萬元。
2009年7月10日,家在廣州海珠區的17歲少女小潔向母親哭訴,稱她當天淩晨隨表妹出去喝酒後,被40多歲的男子李某下藥灌醉後強奸,身為單親母親的陳×香悲憤交加,隨即在其弟陳×雄的建議下去當地派出所報案。第二天,李某再次約見小潔。下午3點左右,李某開著壹輛黑色小轎車在荔灣區龍津東路與小潔會面時,陳×香、陳×雄等幾名男女突然出現,欲將李某捉住。李某隨即驅車離開,結果撞上壹輛公交車。陳×雄等人追上後對李某進行毆打,並用繩子將李某捆綁。- p) Y/ u5 y3 B

6 h7 O3 [9 Q+ |9 ]/ t) jtvb now,tvbnow,bttvb  當警察趕到時,李某已傷重身亡。陳×香投案自首。公安機關隨後相繼抓獲參與作案的湯某和陳×雄。
广州中级法院的判决,相当于保护犯罪。
" q" {. I) x8 t公仔箱論壇就是这样荒唐的判决,一点一点的在灭掉中国人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
* R: H0 X7 C- U# s* m# a% _慢慢的变成看着犯罪也不敢声张的人。
這個時候只能忍。
在一個法律制度的社會,不應該出現私刑。李某有強奸嫌疑,但不是罪犯。因爲不是在正在犯案期間,所以有充足時間報案,逮捕嫌疑。本人對事主陳×香表示同情,但并不贊同她的行爲。最後只能叹一句:中國何時能够普及法律制度!!
如果現今社會法律真係有效~ 每年"發展中國家"會仲好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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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會教育做得好~家長盡責任~會有咁多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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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個人都做自己本分~要有警察的職業嗎?2 j; ^6 v. F* V2 g7 @+ m* [

" S' h, o  Y: V5.39.217.76如果咁多如果~~好多事都可以解決!!!tvb now,tvbnow,bttvb4 c1 }4 A6 H* @! B! u2 k# \  K$ @$ d( _
5.39.217.76) q7 k6 u% T: q% o
每個人都有自己立場~~~對/錯~都冇外人可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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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之後知錯~佢自己知!!!
三分天注定 ! 七分靠打拼! 爱拼才会赢♪ ♬……
強姦犯該殺!可惜她沒有個老爸叫李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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