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灣恆春美麗海岸線上的核三廠,昨天發生火警。同一天,北台灣的立法院通過了再生能源條例。兩件事情同日發生,就像是一個充滿警示的隱喻:核能不應是最終仰賴的能源項目,它的安全仍然令人懷著高度憂懼,現代社會終究必須對再生能源寄予更多期望。 四月剛開過的全國能源會議,並沒有突破性的結論,只確認了概括的大範圍目標,如2020年以前碳排放降到2008年水準,及制定永續能源基本法、能源稅法等。其他較前瞻的看法卻只列入「其他意見」,當成參考。 石油耗竭已無可避免,所以能源會議指出能源政策必須「脫油」,朝向低碳能源結構調整;但什麼是替代的低碳能源,卻語焉不詳。很顯然,核能仍是現任政府不願大聲說出口的能源出路。 而昨天核三廠的事故,就猶如春雷之「驚蟄」一般,再度喚醒人們對核能安全的深層恐懼。光一個核三廠就有三次火警紀錄,還不包括其他的事故,對於有核子輻射外洩終極威脅的核電廠,這樣的安全紀錄豈能讓人心安? 這起事故雖不算釀成大禍,但仍是對當今能源政策的當頭棒喝。在國際油價逐日攀升、且未來不知伊於胡底的情況下,能源部門幾乎是反射式地繼續依賴核電,但核安事故的陰影無法掃除之前,核能絕不應成為能源政策的終局選項。況且核廢料的貯放,及核原料供應是否確保無虞,都是核電的困局。 昨天這兩起跟能源有關的事件,不正是美麗與哀愁的對照嗎?南台灣勾起的核外洩陰影令人哀愁,但再生能源卻告訴人們,風、水與太陽這些大自然禮物都是替代能源的來源,豈不美麗?卻如果台灣的政策是以2020年達到再生能源占總體能源結構的8%為目標,對照歐洲國家未來要達到再生能源占全體能源的50%,似乎台灣對於「美麗」的憧憬與期待還可更積極一些。 雖然再生能源仍在等待技術的演進與純熟,而核能仍是現階段無可避免的選項之一,但進步社會應試著擺脫「哀愁」,勇敢往「美麗」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