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電/記者今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今年前11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堅持對未成年人全面保護、綜合保護原則,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不訴率分別為33.4%和18.4%,同比上升1.8個百分點和3.4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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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統計顯示,截至今年11月,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共批捕2.61萬人、不批捕1.31萬人,起訴3.9萬人、不起訴0.88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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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鄭新儉表示,對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檢察機關堅持寬容不縱容,從有利於教育挽救出發辦理。對輕微犯罪依法從輕處理,儘量減少關押、定罪帶來的不良影響,同時對涉嫌嚴重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懲治,保持必要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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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S4 }4 ?* f" N$ F" v9 N1 k7 N 另一方面,檢察機關狠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程序的落實,切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提升幫教效果。今年各地檢察機關共開展社會調查1.44萬人、適用附條件不起訴4798人,達成刑事和解後不起訴1508人,同比分別上升18%、24.8%和47.7%。此外還為2.61萬沒有聘請辯護人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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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各地在辦案中普遍引入人格甄別和心理矯正措施,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成長經歷、心理狀況和犯罪原因等,制定個性化幫教方案,提高幫教矯治的針對性有效性。在檢察機關的幫助下,一大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得以回歸社會。2017年全國有42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經檢察機關幫教後考上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