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計劃行動’,菱形符號代表‘無人居住’,長方形加斜杠線代表‘已經偷過了’,各位居民,如發現以上符號,請及時與社區或派出所聯係。”近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北巷子派出所安排社區民警在轄區各小區內,張貼了200余份“民警提示”,提醒居民如果在門前看到小偷的“踩點符號”,要及時報警並清除。(12月10日 新京報)tvb now,tvbnow,bttvb* m7 [0 K- X9 R& K2 i- ?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這偷盜的江湖裏,水可真夠深的。原來僅僅是一個踩點的環節,就有這麼多符號和暗號,這要不是民警同志在轄區內廣而告之,普通居民怎麼可能留意這家門口附近不起眼的符號呢——這是和平年代啊,又不是地下黨接頭,誰會在意小偷在某面墻壁上畫的一些符號啊。因此,筆者認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北巷子派出所的社區民警做得非常對,非常及時,就應該及時將各種潛在的治安隱患及時公布,讓廣大居民防患于未然才能有效避免群眾遭受財產損害,因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大家能做到群治群防,就能最大限度降低偷盜等節日犯罪行為高發的態勢。
8 q, R6 o9 o) Y! a6 U5.39.217.76 但是也有論者提出一個觀點:他們認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北巷子派出所的民警這樣將小偷的暗號公布出來,是典型的懶政行為,不應該公布,即使公布也應該由居委會挨家挨戶通知,而不應該張榜公布,這相當于給小偷提了醒,他們會再次“升級”他們的踩點聯絡方式,對各種標記重新進行改造,讓居民不認識,這樣相當于無形中給小偷又幫了大忙了。2 o- }% {7 o' ]6 U! ~: N
其實持這種論點的人犯了一個最基本的錯誤,那就是在現代社會中,尤其是城市居民社區治安管理中,民警最基本的工作任務除了日常人口管理,在治安方面對基本的職能是告知、防范治安事件的發生,而如何減少治安事件的發生,對社區居民進行治安知識教育、警情及時發布、案件發生後及時報案提供線索等內容極為重要,社區民警的工作重點也是這些,因此從工作職能來講,將小偷的聯絡暗號及時公布,讓居民有所警惕和防備,是一種警情提示,是正常的工作內容,是有效的工作方式,並沒有什麼不妥。' N( ]6 g3 `8 r' L2 V
而且,在現在社區和治安力量配備比例懸殊的現實面前,警情提示主要依靠公共平臺發布,而非挨家挨戶的通知,這既耗費人力物力,又達不到保密效果——誰又能保證小偷就不會住在某個小區的租住房裏呢……
. y+ K5 F) S, U( @tvb now,tvbnow,bttvb 警情及時發布,只會讓小偷膽顫心驚,只會讓人民群眾更加小心謹慎,一些地方治安案件頻發,很大程度上是源于老百姓對治安情況的不了解,才導致麻痹松懈,因此,北巷子派出所的做法不僅不是懶政行為,而且是一種對轄區居民負責任的態度。(趙木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