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電/在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一年後,武漢市推出“政策升級版”,進一步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武漢市房管局日前下發通知,就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培育租賃企業、規範租賃住房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體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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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6 d1 s* p5 w! f 武漢市將通過系列舉措有效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租賃住房選址將充分考慮產業發展、交通配套等因素,合理建設人才公寓、藍領公寓、青年公寓等租賃住房;產業園區配套建設的服務用房可用於建設租賃住房,其建築面積可提高至工業用地總建築面積的15%,並探索城中村改造產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 5.39.217.76: e3 S4 L* W9 W+ C
' ?' D, ` g+ x& i+ r$ O' itvb now,tvbnow,bttvb 武漢市要求,新建的成套租賃住房應當以中小套型為主,原則上建築面積不大於90平方米。新建的職工宿舍,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根據實際需求完善公共食堂等生活配套設施。 c2 i7 d) Y9 Y" D. e3 V
; s( g0 w9 V( c S& d1 g* v5.39.217.76 同時,武漢市將積極培育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鼓勵國有企業充分利用整合現有各類閑散房源,集中進行改造後,統一委托國有租賃企業出租,或通過招投標方式實行社會化運作,面向社會出租。在符合城市規劃的條件下,國有企業可利用劃撥取得的商業、辦公、住宅等存量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可按協議出讓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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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a) C1 Q/ F8 C! [ 武漢市還將加強租賃住房銷售管理。租賃合同租期不得超過20年,不得一次性收取5年以上租金,或以收取保證金等其他方式變相出售。國有企業自建租賃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租賃專營企業自持租賃住房、利用城中村改造產業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應面向社會出租,不得對外分割銷售或轉讓,並在不動產登記證書中予以注記。對於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開發項目轉為租賃住房的,10年內不得對外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