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自願和7名青少年發生性關係後,因不滿其中一人用手機拍攝“春宮片”後傳給他人分享,憤而向警方報案,揭發這宗強姦案。宜力警區主任馬哈諾警監說,在中二即輟學的巫裔受害者,是在本週三(4日)向警方報案,指在今年6月開始先後遭7名年齡介於16至26歲的青少年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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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警方接獲少女的投報後,於週四(8月5日)在玲瓏扣留其中5名涉案的青少年,並將少女帶到醫院檢驗。: X+ A3 C6 o: s/ I8 ] B' ?
他表示,警方初步調查發現少女是自願和嫌犯發生性關係,但因不滿其中一人以手機拍攝後,還傳給其他人分享,才選擇向警方報案。他說,刑事法典闡明任何人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不管對方是自願或被逼都已抵觸強姦罪,因此儘管少女是自願和7名青少年發生性關係,但有關青少年已犯下強姦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