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明確確定了香港國安公署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能與執法權限,特別定明駐港國安公署執法人員在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時,不受香港特區執法人員制約,香港執法人員不得妨礙國安公署執法人員行使職權。有關規定如下。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8 n4 F8 Q- `5 ^, `3 @& m
第六十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員依據本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K3 Y; U0 E8 z" ^
持有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制發的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人員和車輛等在執行職務時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人員檢查、搜查和扣押。
0 w ?& h; p& ~. x7 c5.39.217.76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員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豁免。
5 D7 G5 w6 Z! S! Ytvb now,tvbnow,bttvb第六十一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依據本法規定履行職責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部門須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對妨礙有關執行職務的行為依法予以制止並追究責任。- B; C5 C& p& I; n; z
上述法律規定主要包含以下幾層涵義:
, W- y0 C- J4 L' r7 L6 A8 C( z5.39.217.76其一,駐港國安公署人員代表中央政府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有關職責職權職能職務不受特區管轄,特區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無權阻攔阻擾駐港公署依法履職。
/ _0 C E0 [3 O0 J# f3 x# e- c. J! g5.39.217.76其二,香港執法人員對國安公署執法人員無管轄權,香港執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國安執法人員之證件,不得阻擾其執法行動。
+ b9 Y1 d8 P- O$ b5 r5.39.217.76其三,駐港國安公署執法人員依法得以享有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與豁免,即國安公署執法人員依法享有香港執法人員所享有的各項權利。8 Y: Q0 p0 j6 x7 P) x/ D9 r1 f
其四,香港特區各級部門必須無條件配合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任何阻礙妨礙國安公署執法行為者將被追究責任。(香港國安法百問百答之十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