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保護兒童的社會很可恥
, 描述: 【聯合晚報╱社論】
今天有一則相關兒童的新聞,不是大消息,卻令人十分難過。一名因為家暴而被社會局安置的女童,竟然在寄養家庭的社區先後遭社區總幹事及警衛性侵。女孩逃離寄養家庭,在外流浪五天後才被警方尋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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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也有一則兒童新聞,說起來只是個案,同樣令人難過。一個小男孩,被智能不足的母親長年關在陽台,當狗一樣地養。小孩語言能力不佳,且因長期營養不良,體重只有同年齡兒童的一半,已有肝、腎衰竭現象。救出他的警察都感心酸憤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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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類新聞,發生在政治紛擾、景氣衰退的此刻台灣,不見得能引起社會關心。但老實說,台灣「對兒童不友善」的環境如果不能改善,是社會全體的恥辱!7 {, \; ?8 L1 n0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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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兒童受虐、受害事件,三不五時發生,長期下來已不可勝數。這些事件有幾大類型。第一類是父母將孩子視為「私產」,當大人遇到挫折時,去燒炭、服毒、跳水,帶著孩子一起走。因此喪生的無辜小生命,毫無逃生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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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虐童事件的加害者多是失職的父母、暴力的父母、無知或無能擔當親職的父母。四年前的邱小妹事件,除了可惡的醫院之外,事件元凶是當街將她毆打重傷、終致死亡的親生父親。當時因「醫療人球」的主題而引起喧譁,社會大大地檢討呼籲了一番。但事實上,在那事件之前和之後,虐童案件從未暫歇。把年幼孩子打成重傷、打到腦死、打得體無完膚的畫面,仍不時出現於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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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d* ^0 r2 s* k* G7 M第三類和孩子生活的環境因素有關,有時甚且和社工體系失職有關。孩子被凌虐、被性侵的場景,發生在校園裡、社區裡,有時甚至發生在被「安置」的過程中。這些事件格外叫人痛心,因孩子受到的多半是二度傷害。而社工人員失職未必出於故意過失,很可能就是人力不夠、注意力不夠、專業判斷不夠的後果。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b+ Y9 y( B8 l- T# c& e# ^- @
2 b( y' y+ {) {# Z0 [- B+ @要防治這類事件,首先須改變「孩子是父母財產」的觀念,但這並非易事。在保護兒童人權的前提下,制度上要使公權力有「法入家門」的空間,公私立社工部門也要投入更多保護兒童的資源。如果讓這些傷害兒童的事件一直發生下去,台灣真的很可恥,很丟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