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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蘋論: 堅持採訪警謊記者會是愚忠 -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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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警謊記者會因部份記者在現場抗議而取消。六位記者只是各自在頭盔貼上「查」、「警」、「暴」、「止」、「警」、「謊」的單字,警方竟指斥他們不負責任、剝削其他記者採訪權。這真是天大的笑話!記者如果連查警暴、止警謊的要求都不敢提,才是真正的失職,愧為第四權。記者如果連自己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又如何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傳媒如果一昧充當警謊記者會的轉播者,又何異助紂為虐?! w! q3 g+ E' u7 U7 V; S! a- W+ u2 P

' a1 P! i3 n# w+ p) {7 N$ j; N5.39.217.76聯合國促追究置記者於險境
( S( N4 e! N$ T) w! a. `5.39.217.7611月2日是聯合國「終止針對記者犯罪不受懲罰現象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to End Impunity for Crimes against Journalists)」。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曾就這一國際日的意義指出:「當記者成為襲擊目標時,整個社會都要付出代價。如果沒有能力保護記者,我們繼續知情和為決策建言獻策的能力就會受到嚴重破壞。如果記者無法在安全的環境下工作,未來的世界就會亂象紛擾,真假難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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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在2013年通過決議,確定這一國際日,以紀念當年兩名法國記者在馬里遭暗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最新的報告顯示,2017年至2018年,55%的殺害記者行為發生在處於和平時期的國家。2019年截至10月底記者遇害人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是記者因為報道立場受到的傷害卻顯著上升。該組織因此支持追究將記者置於危險境地的行為、殺害記者的行為以及針對侵害記者犯罪不作為的責任。- m- m% h0 n2 q5 X4 \

/ U& z- J/ H5 q香港雖然未像一些中東或非洲國家陷於戰亂,但五個月來警暴不斷升級,前線記者所受到的安全威脅猶如戰地記者。港警針對記者的暴力,包括毆打、直接發射催淚彈、強扯面罩、拘捕、性暴力恐嚇等,越來越肆無忌憚,成為警察濫權濫暴濫捕的一部份。而林鄭政府和警隊放縱警員對記者施暴,既是縱警為惡的一部份,也是要阻止傳媒行使第四權、妨礙公眾知情權的一部份,因此對傳媒機構的投訴置若罔聞,明顯違背聯合國提倡的國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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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z! w( X4 htvb now,tvbnow,bttvb香港記者藉記者會把警暴問題訴諸公眾,無論是上周宣讀聲明,還是昨日無聲抗議,既是維護自身採訪權、自身安全的權利,也是維護市民知情權的責任。但警方指摘他們不負責任,剝削市民知情權、剝削其他媒體採訪權,真的是說謊成性、強詞奪理。) Y" L$ ?; s! z8 z* {9 f
記者要有反抗警暴勇氣智慧公仔箱論壇" n5 q/ d$ X- Q2 e: }, s+ T
前線記者飽受警暴之苦,眾多傳媒仍未杯葛警謊記者會,堅持採訪、直播記者會,這雖是基於維護公眾知情權的責任,但實際上是一種「愚忠」行為。維護公眾知情權,不等於要放棄自身安全、權利。一方面,前線記者直擊、報道真相越來越困難,日日要冒被警察毆打、拘捕的危險,既然林鄭政府不履行保護記者的責任,記者自應爭取公眾和國際輿論的支持;另一方面,警方例行記者會已變成警謊記者會,如果聽任警方持續說謊而不加抵抗,傳媒就要承擔誤導公眾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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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記者會表達訴求,甚至杯葛記者會,對於一些有政治潔癖的人來說,可能會視為與職業道德有衝突。但是,面對政暴警暴,記者作為社會的一員,如果未能加入反抗行列,那才是真正對香港核心價值的背棄。反送中運動持續五個月,和勇一家、如水抗爭,迄今維持不譴責、不篤灰、不割席局勢,民意未如中共港共所願逆轉,就是最好的啟示:記者同樣要有挺身反抗警暴的勇氣和智慧。- }2 F  P7 e3 \2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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