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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仁得仁

民進黨兩名大老吳乃仁與洪奇昌因涉共同背信罪,分別被處三年十月及二年四月徒刑定讞,將於日內發監服刑。 照例,自當事人及民進黨方面仍可聽到「司法不公」、「政治力介入」等抗議之聲;但由於案情單純,不難理解,所以綠營之內也有一種「願賭服輸」的氣氛。 本案的發動因素又是政治獻金。動機不良的政治獻金,其致命的流程往往是:「你給我獻金/我用公帑或公產回報」;因而,送獻金者本小利大,收獻金者則是無本生意,慷政府之慨而已。陳水扁貪案中,以二次金改及龍潭售地等套取「獻金」,也只是千篇一律的「獻金流程」而已。 吳乃仁與洪奇昌皆是民進黨內的募款高手,但過去無人知悉其「獻金流程」的情態如何。本案則顯示:春龍公司給洪奇昌獻金(案列一三一○萬元)↓洪奇昌向台糖董事長吳乃仁關說↓吳乃仁在法定「只租不售」下,違法以低價售地給春龍,使台糖損失二億餘元。這是千篇一律又外加一篇。 回頭看扁政府的人事布局,真是令人膽戰心驚。陳水扁在諸多政府「肥缺」,安排了許多「募款」或「獻金」的高手。當年,以吳乃仁這樣的選戰宗師任為證券交易所董事長及台糖董事長,很多人就在等著好戲上場;如今吳乃仁果然案發繫獄,這難道不是「求仁得仁」? 這幾年,國家治理諸多不順;但自審判陳水扁的貪案以來,司法當局在懲治貪官汙吏上頗有表現。前有林益世涉貪將於四月三十日初審宣判,今有吳乃仁、洪奇昌不日發監服刑。若等到不再有人敢搞「入監惜別會」,即可印證政治人物已「願賭服輸」,而司法的威嚴已立。 司法肅貪,藍綠通吃,再接再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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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5 聯合報】" n% g8 ^8 v$ p6 O: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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