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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啊。。我好屎的咯。。不如去跑步啦。。
wk.hoo 發表於 2009-7-22 12:07 AM
我一个星期跑步一次而已 对打球比较有兴趣。。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你告诉reeny妹妹啦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2 12:09 AM
假如jusco在右手边,rampai bussines park就在左手边!新的店屋来的
~~~~火爆+神经+头疯~~~~
因为他不像他的小舅
dicksonkhan 發表於 2009-7-22 12:07 AM
哈哈~酱你就应该教回他两招啦~
你快点认罪判刑没那么重
ReeNY 發表於 2009-7-22 12:07 AM
其实二哥不想理我的。。所以要我一直加判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还没上诉就放弃??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2 12:10 AM
都是隐姓埋名好了。。。。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哈哈~酱你就应该教回他两招啦~
ReeNY 發表於 2009-7-22 12:12 AM
以前教过啦!现在不用啦!
我去睡觉啦!大家晚安!
大家也早点休息吧!
~~~~火爆+神经+头疯~~~~
去royal selangor/jaya jusco 那条路
dicksonkhan 發表於 2009-7-22 12:09 AM
我只懂wangsa jusco
有啊。。是莫大的冤情。。。
wk.hoo 發表於 2009-7-22 12:09 AM
那二哥去找包大人来啦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以前教过啦!现在不用啦!
我去睡觉啦!大家晚安!
大家也早点休息吧!
dicksonkhan 發表於 2009-7-22 12:13 AM
晚安~!
减多少刑才认罪。。
wk.hoo 發表於 2009-7-22 12:09 AM
二哥想要减多少??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其实二哥不想理我的。。所以要我一直加判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2 12:12 AM
所以叫他快快认罪~
一举两得
我一个星期跑步一次而已 对打球比较有兴趣。。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2 12:11 AM
哈。哈。。跑步的时间比较随性咯。。比较适合我。。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其实二哥不想理我的。。所以要我一直加判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2 12:12 AM
哗。。仲加埋D莫需要的罪名俾我。。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不可能啦。。。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2 12:07 AM
你几时有见过?
开始到家阵都是你欺负我多喎。。。
wk.hoo 發表於 2009-7-22 12:10 AM
没有啊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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