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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可以饮杯热水去睡架。。会比较好的咯。。(只是我个人意见)
wk.hoo 發表於 2009-7-21 11:39 PM
没试过。。下次试一试啦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这招是我用的啊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1 11:46 PM
是啊?!??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四人帮是哪四人啊?
ReeNY 發表於 2009-7-21 11:47 PM
老大是辉哥。。。
老二是这位二哥。。
三哥是toyo88...
四个是walala....炒啦啦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唔够你同他熟。。。
wk.hoo 發表於 2009-7-21 11:50 PM
我跟他不熟啊~
因为已经出来过啦!
dicksonkhan 發表於 2009-7-21 11:48 PM
做么没带reeny妹妹去呢??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我要上诉啊。。。
wk.hoo 發表於 2009-7-21 11:49 PM
你想怎样上诉?? 看看我会让二哥上诉成功吗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老大是辉哥。。。
老二是这位二哥。。
三哥是toyo88...
四个是walala....炒啦啦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1 11:51 PM
都不懂
因为二哥是当事人。。所以不知道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1 11:49 PM
例如呢??有没例子可以供我参考啊??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没试过。。下次试一试啦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1 11:50 PM
哈。哈。。可以的话,就吃嘢咯。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做么没带reeny妹妹去呢??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1 11:52 PM
他们排斥我!
我跟他不熟啊~
ReeNY 發表於 2009-7-21 11:52 PM
原来是小两口在耍花枪。。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是啊?!??
wk.hoo 發表於 2009-7-21 11:51 PM
当然啦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你想怎样上诉?? 看看我会让二哥上诉成功吗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21 11:53 PM
你打压我的权利。。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都不懂
ReeNY 發表於 2009-7-21 11:53 PM
辉哥晚上比较少来 老三老四不会来我的家啊。。我不够靓女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我跟他不熟啊~
ReeNY 發表於 2009-7-21 11:52 PM
他不在就跟他不熟啊??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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