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警察濫權栽贓。。。其实这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根本就没什么好大惊小怪了的啦! 在马来西亚,这已是“平常事”了!简直可说是“家常便饭”了! 报警?要是报警有用的话,那马来西亚的罪恶指数就不会年年向上升啦! 认得人又如何咧,排期上庭让你等个十年八年才来审!等你人又老,耳又聋,眼也蒙!看到时你的证供还有没有人相信! 说不定到时还可以“屈”你“诬赖忠良”!分分钟连牢都有的你坐!问你怕没? “土匪”?没有啦!他们比土匪还好点!至少土匪不敢把真面目暴露出来!但他们呢?还怕你不知道他们是警察!不把钱给他们呐! “官官相卫”?就算是我们又能怎样?难道你觉得他们亲眼看到自己的“同伴”有事,还不出手相助吗? 没办法的啦!我看日后我们还是要小心点!因为我们已经没有人可以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