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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第七段已经明文规定党领导一切,包括所谓的人大,人民民主专政,所以这次的四中全会,只是明确了党权高于一切而已,用反腐打击对手,提高自己个人形象与地位,再以明确法权属于党领导之下,强调一党独裁的合法性,这就是中共也是习近平的施政方针与理念。在四大全会的决议中,明文规定,可以对“不全时适"的法律进行修改,也就说明。党有修改法律的权力。这种根本就不是什么法治。完完全全的党权治国。与当纳粹上台后的所作所为没有一丝一毫区别。党权高于法权,党干部滥用党权,欺压法权,违法轻究,违法不究的年代即将开始。悲哉我中华大地,悲哉我中华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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