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著名的內蒙古蒙古人人權與民主事業的領軍人物哈達的妻子新娜已經於上個月,即4月23日從呼和浩特的內蒙古第壹看守所被釋放回家等待呼和浩特區級法庭的再次開庭宣判或者不開庭宣判。新娜是2012年4月20日被開庭的,這也是新娜被拘禁在當局的看守所壹年半後第壹次被開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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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與哈達家關系密切的知情者上個星期告訴的博訊記者,新娜否認了“非法經營”的罪名,並告訴法官所有當局用於指控的證明材料是假造的,完全是偽證。% i' j/ m( V2 s-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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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壹位從事法務工作且了解哈達情況的朋友告訴記者:“(新娜的案子)要等壹定層面的最後決定,看法院的最後宣判吧,應該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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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7 l+ i' v% o) V8 n" E; k 著名的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丁錫奎先生告訴記者:"變通強制措施的權力在法院"。他還說:“這是權力,知道嗎?它(法院)可以讓妳回家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也可以讓妳繼續拘押,這就叫做‘權力’。”公仔箱論壇 @2 ^3 Q; E0 ?
6 y/ Y! L- f8 r: b4 g; l3 ]6 W! ?5 M. T公仔箱論壇 哈達目前仍在處於被失蹤的狀態。丁律師還說:“如果處於被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的被定罪者沒有再次犯罪或者沒有任何違反被剝奪權利期間的規定的話,被剝奪權利者是應該有自由的,可以和家人合法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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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達和他的祖輩都是地地道道的內蒙古人,他曾被當局判處了15年徒刑,罪名是“顛覆政權罪”和“間諜罪”。他把牢底坐穿的時間是2010年12月10日,但是哈達從15年前被抓以及坐牢至今壹直沒有任何行動的自由,通信和通訊的權利均被剝奪。新娜和她們的兒子威勒斯是在哈達出獄日期的幾天前,即2010年12月初被抓和遭拘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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