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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8 07: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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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苦主對區院撤銷中銀女職員控罪表示失望
中銀四十七歲個人理財主任張瑰瑰,被控以失實言詞,向六名客戶推銷迷債及信貸相聯債券,在區域法院 ,獲撤銷七項欺詐或罔顧實情誘使他人投資罪。區域法院法官指證人證供不可信,大部分都記憶模糊,有證人更講大話,前後不一致。法官指,被告作供時,有承認不記得在交易中所講說話,又承認沒有對客戶詳細講解內容,但可以交待一貫做法,例如圈起重點,在指出關鍵重點不會有動搖,覺得被告證供令人信服。 部分苦主亦有到場旁聽,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浩偉對裁決表示失望,認為香港司法程序,未能夠為他們伸張公義,但認為今次是個別案件,不會影響其他追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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