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統計警方去年七月至十二月,透過政府新聞系統發放的突發事件通知,發現警方平均每日只發放2.7宗突發事件,只佔去年罪案總數約百分之一,數字遠低於警方在零四年,更換通訊系統時作出的承諾,發放的資訊亦過於簡單,質疑當局淡化事件,影響市民知情權。記協舉例指,去年七月元朗一家四口滅門慘案,警方在事發後近四小時,才向傳媒發佈消息,要求警方修改機制,盡快發放資訊。 M9 `! x: Z+ I* v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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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指,尊重新聞自由及傳媒採訪的權利,重申警隊重視同傳媒的伙伴關係,致力維護採訪自由及市民的知情權,強調不會隱瞞突發事故的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