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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簽證30天錯填3天 老婦險回不了國

(吉隆坡3日訊)67歲華裔老婦到中國駐馬大使館申請簽證時,獲批准30天逗留期限,卻因技術問題把30天填寫成3天,險些回不了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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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鄭桂芳(來自吉隆坡,育有5名女兒)是要到上海探望和照顧患病女兒,今年10月12日親往申請簽證,並在10月15日獲批准逗留中國30天。 相信涉及技術問題,獲批准的簽證內填寫的期限竟是3天,而她因掛念女兒病情,一時疏忽,沒留意簽證逗留期限,便飛往中國。 5.39.217.76# \: z/ u8 F. _2 X  {& [& E/ Z, N

4 Y, \. K* w8 C8 f* w5.39.217.76在中國逗留約一個月后回國時,突遭中國移民局官員阻攔,指她逾期逗留。 她今早在女兒陪同下,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求助時說,她在11月7日,準備乘搭飛機回國時,被指逾期逗留,遭罰款4500人民幣。” 她坦言,當時身無一文,非常害怕,也嘗試向移民局官員解釋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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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u" v, g/ E; V: C$ f- l公仔箱論壇“他們指我的情況特殊,過后建議我到中國戶籍部及上海公安局投報。” 她說,11月9日到公安局投報,並繳付1000人民幣給上海公安局后,于11月12日重新獲臨時簽證回國,目前害怕被中國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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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天賜呼籲公眾領取簽證前,要謹慎留意簽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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