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男子在網路上刊登包養他的廣告,並強調「可以讓任何女人滿足」,結果偷雞不著蝕把米,被網路警察逮到送辦,桃園地方法院今(10)日判處他2個月徒刑、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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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 X! D. a1 C& `5 S據調查,25歲的葉姓男子在網咖內上聊天網站,刊登「找人包養」、「誰要包養」等訊息,並強調他年輕力壯,「可以讓任何女人滿足」,結果沒找到包養對象,反而釣到網路警察。桃園地院今日依違反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判他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