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喜歡在臉書(Facebook)上分享「好康」,但如果涉及醫療廣告可能惹上麻煩!台中兩名家庭主婦在網路上PO文,指一間眼科診所只要揪團10人做雷射手術,就可以便宜1萬元。衛生局認為,這是變相替業者打廣告,已違反醫療法,約談兩名家庭主婦並將開罰5萬元。公仔箱論壇* ]$ \2 e2 ^, w3 k8 l6 v
3 |. n0 g. H1 K! z台中市一家眼科診所疑似推出揪團優惠,只要湊滿10人,每人可省1萬元的雷射手術費,有兩名婦人還上網幫忙宣傳,分享這個好康的資訊。不過,消息傳出後,診所連忙否認。診所表示:「網友什麼等等的,他們做什麼事情,這個真的是我也無法做任何的評置。」
7 v) Y1 z+ ]* Y5 {0 U公仔箱論壇
: j/ Q! M6 G0 ?& o4 S3 `0 \雖然診所極力撇清,稱網友的行為他們無法控制,但不少患者都表示,不是參加網路揪團,而是以公司團體名義也能省1萬元。一名看診民眾指出:「他們說特約有折啊,折1萬元(那超省)所以我才做,有看過(揪團來的),也是看新聞看到的,然後就寫比較便宜。」tvb now,tvbnow,bttvb9 ?+ o: ]6 a" J; _! q6 i. t* n
5.39.217.768 y1 v4 o4 {8 i0 i& ?9 S- R
衛生局認為,兩名婦人在網路分享打折資訊,已經提到診所名稱,也有具體折扣內容,等於是變相的打廣告,明顯違反醫療法,將約談並開罰5萬元。當事人則覺得很無辜,認為自己只是好心分享,根本不知已經觸法。也因此提醒民眾,不要為了省小錢,反而被罰更多的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