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劉書老去年在台中縣住家前的佛堂,見到一名少女正在玩耍,色心大起,竟拿著糖果誘拐少女到住處性侵得逞,之後還接連三次以類似手法性侵該少女,其中兩次並支付對方四至六千元不等金額,直到少女的老師察覺有異,才揭露劉男的惡行。
5 y- j* ~* s* [& W2 P%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一月間,受害少女當時正在劉男住處前的佛堂庭院玩耍,在屋內的劉發覺後,就拿起糖果、走到庭院,以糖果誘拐少女到自己房間、性侵得逞,隔沒幾天,劉又趁著少女到佛堂玩耍時,誘拐她並性侵,兩個月內就侵犯少女達四次。
( c$ L2 s) _$ m, U6 V2 c其中,第二和四次,劉男在事後分別給了少女四千兩百元與六千四百元遮口費,要求她不能告訴別人;然而,少女因家境不好、沒錢繳交學校戶外教學的七百元費用,卻又拿一千兩百元請同學代買紀念品,引發老師懷疑,經校方人員輔導後,少女才吐露遭劉男侵犯。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_1 b9 W+ Q8 D7 ]# r; T
劉(六十八歲)一開始還辯稱他從沒摸過少女,且已經陽痿十多年了,根本不可能性侵;之後又改口說是少女發育較成熟、主動找他生小孩,但他只有摸摸少女,兩人並沒發生任何關係。
& @, S; F3 g' P( M/ A5.39.217.76台中地院法官認定,劉男雖沒有強迫少女就範,但他利用少女年幼不懂事性侵得逞,已經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嫌,依照對未滿十四歲女子性交、每次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計算,合併判處劉某五年徒刑。2009/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