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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兄弟鬩牆案致死兄長●鄒正宏醫生指被告●患精神遺忘症

【亞庇九日訊】兄弟鬩牆至兄長遭謀殺案,被告自辯後,另一精神科醫生出庭証實,被告患有精神遺忘症。 隨着辯方二証人完成供証,被告律師蘇古瑪宣佈結束辯証,全案審結。 承審法官會督阿都拉曼塞比利諭令辯方在三月十五日或之前提呈書面結案陳詞,控方則在三月廿二日或之前提呈書面陳詞,法官訂四月四日作出宣判。 此案被告鄒正強,廿三歲,被控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卅日下午四時,在文都善路水塘園一間屋內,謀殺其兄鄒正宏而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副檢察司莫哈末再利傳召十一証人,被告於表罪成立後,出庭自辯後,昨天下午由精神病科醫生拉菲莎供証,証實被告患有精神性部份或全部記憶缺失的遺忘症。 回答一項問題時,醫生說此病患者若在極度疲累或筋疲力盡情況下會病情發作,或者生命受威脅下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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