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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是做了手脚,这么会无端端多了4個股東,也会从2009年变為1982年和1986,作何解釋,官員的解釋是技術上的錯誤,这是很严重的商業罪案,商業註冊局是怎么做事的?为什么需要經常向商業註冊局查詢股東名單,他们在推卸责任,很肯定内部有害群之马,就像土地被变卖,公积金被冒领,存款被盗提等等,这些事为什么经常发生在马来西亚,是保安做得不好还是人为因素,无能的理由就会让技術上的錯誤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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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奈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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