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刊翁慧琪、黄书琪 Mar 24, 2010 12:52:57 pm
8 z$ b, M$ k# f" h' n& O+ E-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本刊翁慧琪/黄书琪撰述】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断言,《1960年地方政府选举法令》已然废除,选委会和州政府皆无权恢复地方政府选举。该委员会认为民联槟州政府和雪州政府摸错门,他们应该把要求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公函致给国家地方政府理事会(Majlis Negara Kerajaan Tempatan),而非选举委员会。
$ r+ n. r( n% b# h: B7 q* V5.39.217.76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Abdul Aziz Mohd Yusof)今天11时将在布城召开记者会,宣布上述说法。5.39.217.764 z5 m0 T9 ]! J1 m% I: y6 f
他澄清,选委会并非驳回雪州政府和槟州政府的要求,只是两个州政府若要举行地方选举,有关信函、备忘录、建议等,应该是送到国家地方政府理事会,而非选举委员会。
5 L- h, Y6 Z, N8 X Y4 s, w公仔箱論壇有关法令已废除公仔箱論壇 G3 ?" m; h* }3 x0 E
阿都阿兹(左图)表示,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Akta Kerajaan Tempatan 1976)第15(1)条款,任何关系到地方政府选举的条文皆宣告无效。公仔箱論壇$ J- p8 s4 W0 Z) j3 {9 c* n3 t
这意味着《1960年地方政府选举法令》(Akta Pilihan Raya Kerajaan Tempatan 1960)已正式在1976年废除,地方政府选举是不可能在没有相关法令之下举行。公仔箱論壇2 o5 G/ I3 a& T( c
因此,他建议槟州和雪州政府要举行反地方政府选举,就必须要有政策议决(keputusan dasar)。然而,地方政府选举虽然属于各州政府的权限,但任何州属都不能够自行更改政策或立法。tvb now,tvbnow,bttvb: ?/ B4 [8 d. s
他指出,州政府必须要经过国家地方政府理事会的批准,修改政策或立法后,才能进行地方政府选举。
! P+ F& R1 h. D) E7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根据《联邦宪法》(Federal Constitution)第95A条文,国家地方政府理事会是由一名部长成为主席,而各州苏丹或元首遴选各州一名成员,中央政府的代表则不超过十位。
* k) u4 s& h: K6 r7 k" ]球已踢到理事会脚上5.39.217.76+ q3 t4 {/ b4 b! z* @% @# }
阿都阿兹透露,国家地方政府理事会的主席,就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而他们会经过会议全面商讨后,才决定是否会修改政策。
9 Y/ T" u" f! y. F9 Y5.39.217.76假设国家地方政府理事会赞同修改政策,他认为有三事项必须纳入考量,即:; Z3 G* i0 N% r- i$ b# Z7 G
(一)修改《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条文和第15(1)条文。tvb now,tvbnow,bttvb+ n3 ?7 z& ^ H
(二)所有修改都需要遵守宪法,并需要在所有州属都举行,必须统一标准。
- a6 ?/ r5 n+ `4 ` Y9 ]8 X% v5.39.217.76(三)必须要设下地方政府选举的相关操作程序和条例。
% r: }- _" q; O5 s- w' [公仔箱論壇 《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条款赋权州政府委任县市议员,并列明大部份县市议员必须是当地权力机构区域的原居民,且对地方事务有丰富经验,或是在任何专业、商业或工业领域有卓越成就,或是有能力代表当地的社区利益。
' ^* O- P& G5 ]- c$ a; t, ]阿都阿兹表示,依法州政府有权遴选地方政府(县市议员),如何遴选则由州政府决定,州政府可通过大型面试进行遴选,惟不可举行地方选委会,而选委会也不可能参与地方政府选举。
# q" E8 ?' P3 B+ Y# S因此,他再度重申,在上述修改完成之前,两个州政府都无法举行地方政府选举。公仔箱論壇& u7 `; w* p) M% L8 G
“不是选委会拒绝,而是法令不准许。所以,不要随便扭曲我们的意思。不是决绝接受,而是没有工具(not reject, it's no instrument)。”
1 b' @, y, E, G9 T* l0 ]- S& Qtvb now,tvbnow,bttvb已通知两州政府. J4 W. S* q0 J. _; e
选委会是分别在今年3月8日和15日,接获槟州政府来函要求选委会举行地方政府选举,以及雪州政府则来函要求选委会研究是否可以落实地方政府选举。
L1 f! \ B3 W' N# c4 H. L$ E& U5 z5.39.217.76阿都阿兹指出,在地方政府选举相关法令被废除的前提下,选委会无法应槟城州政府的要求,举行地方政府选举。公仔箱論壇- O! o0 |/ e! B5 Y
至于雪州政府的要求,他称选委会无法为他们进行研究工作,主要是这有违《联邦宪法》与《1958年选举法令》(Akta Pilihan Raya 1958)所提到的选委会用途和权力。tvb now,tvbnow,bttvb6 E' f# a- x& `4 F$ j! d
无论如何,选委会已经在昨天致上全长10页的回函到槟州和雪州州政府,向他们声名地方政府选举不可行的消息。tvb now,tvbnow,bttvb1 o$ `& p* ~; E0 ]5 B# R. ~# A% m
联盟政府是在1964年9月3日援引《联邦宪法》第15条款,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接着,国会在1964年9月18日制订了《1964年紧急(必须权力)法令》(Emergency (Essential Powers) Act 1964),次年通过《1965年紧急(吊销地方政府选举)条规》(Emergency (Suspension of Local Government Elections) Regulations, 1965)和《1965年紧急(吊销地方政府选举)(修正)条规》(Emergency (Suspension of Local Government Elections) (Amendment)Regulations, 1965),冻结县市议会及地方议会选举。5.39.217.768 A0 v, [' e+ z. s' q% m
《1960年地方政府选举法令》在1976年被废除前,选委会在1960年为所有半岛州属(除了登嘉楼)举行最后一次地方政府选举。
! M( B! c" t% [/ o7 _ `公仔箱論壇林冠英深感遗憾# ?4 z+ A5 |, X5 s4 D5 X1 @* y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表示,槟州政府已收到阿都阿兹的回函,在该封回函中,选委会拒绝应槟州政府的要求举行地方政府选举。
. T' x$ y/ T I% s5.39.217.76 林冠英(左图)表示,在致给选委会的公函中,槟州政府要求就此事跟选委会进行任何形式的讨论,可是选委会在未跟槟州政府讨论之前就直接作决定,他感到非常遗憾。
4 L! d; D- i# D0 w7 ]5.39.217.76他说,早前首相纳吉说过没有必要举行地方政府选举,选委会的意见跟首相不谋而合,显示选委会根本没有自主权,乃听从首相决定的政府机关。& A$ M" A/ d; _
他重申,“无代表,补缴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如果政府要我们缴税,就该有选举。5.39.217.76( X6 T9 w* E& a0 z, U5 @+ V6 ]
针对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致函选委会要求恢复该州的地方政府选举,首相纳吉已经在3月9日表示,中央政府将不会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因为这并不能确保给予人民更好的服务,相反的,将会导致参选的人民议士之间更充满政治动机及竞争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