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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買不起正版別以身試法 擁贗品可罰款10萬

(吉隆坡13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副部長拿督陳蓮花勸請民眾,若沒有能力購買正版貨品,也勿購買贗品,因為這可能面對10萬令吉的罰款。她指出,據1972年商品法令闡明若個人擁有贗品,將來可面對10萬令吉的罰款,或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若公司被發現擁有贗品,可面對25萬令吉的罰款,第二次重犯者,罰款將增加至50萬令吉。
8 f9 ^: U( T) `# p+ F詢及若一名女性攜帶贗品出外,是否也將面對取締時,她說,法律已明文規定,但我們的執法還未達那個階段。公仔箱論壇! l" V5 T( ]' ~
382人被捕
) X1 y5 ~; b3 _* g/ c$ n  t9 W  Atvb now,tvbnow,bttvb“我們會持續教育國民,不要購買贗品,不少商家已開始我們修改法律……我們希望國民聽從我們,沒有錢買不起正版貨品,也不要購買贗品。”" U) w, n7 F% g* [
陳蓮花今日為該部主辦的反盜版活動之正版貨品促銷會主持開幕后在記者會上,這么說。出席者計有副秘書長拿督道勿和總監莫哈末羅斯蘭。tvb now,tvbnow,bttvb* z' N4 ]5 Y, a2 u
詢及該部是否會加強個人的贗品取締行動時,陳蓮花無奈的笑了,然后回答,若政府加強取締行動,民眾會罵政府。
+ s$ R2 q% Q+ o" l  s+ v- M她說,該部還在研究是否對民眾擁有一件贗品就得面對取締,該部還未對此事做出定奪,他們還在聆聽民眾的意見。
; F3 K6 Z+ C2 ?( P) U1 y& o她披露,從今年1月至10月,該部共進行了990宗取締贗品行動,充公了價值970萬令吉的貨品,當中190宗是服裝、184宗通訊產品和144宗鞋子。5.39.217.76) Z6 K$ x4 g! [# E/ X7 X/ y
她續說,該部在同時期也進行了712宗取締盜版行動,充公了價值1309萬令吉的貨品,多達382人被捕。
本帖最後由 gohtk 於 2010-11-14 09:54 AM 編輯 5 H- k7 `( N4 b8 T6 |8 s  D2 B: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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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副部長拿督陳蓮花勸請民眾,若沒有能力購買正版貨品,也勿購買贗品,因為這可能面對10萬令吉的罰款。(这是在看不起贫穷的人民,名牌只属于像她那样的人使用.)( _( K. T* L: W8 ^7 @
这算什么?麻鹰不管,管鸡仔,贗品充斥,取締贗品是她的责任,说什么若沒有能力購買正版貨品,也勿購買贗品,人民有消费的权利,买贵的买便宜的是人家的事,关她X事,她如能把市场的贗品扫干净,就不会有人买到贗品,这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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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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