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我一向覺得不過份的體罰 , 是可以接受的 , 如這個案 , 只打在手部 , 不應動不動就對父母又拉又鎖 , 已經不是第一次 , 小孩被父母打兩下 , 就報警拉父母 , 如此教導小朋友 , 與溺愛無異 , 有可能徹底地催毀父母與子女的關係 , 對孩子日後成長 , 造成更大的傷害 . 虐兒定義是要先確定 , 打孩子只為發洩個人情緒 , 還是緊張孩子的成長 , 一刀切地判虐兒 , 對家長未必是公平..........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