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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紐約唐人街一餐廳被判賠償36名外賣員460萬!

我在北美洲常見此情況. 僱主和管理層往往在僱員薪金上打主意, 因為僱員薪金佔經營成本相當大的百分比. 而僱員采取忍耐應付, 情況累積至龐大數字, 律師見有利可圖,於是插協辦, 最後東窗事發. 法官相信众口一詞. 僱主和僱員之前所簽署的什麼"不合法意見書" 什麼"不真實意見書"都挽救不了入罪的命運. 其實最大得益者......... 律師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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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umiko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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