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 V; U; U! W! Z7 n" W' I7 d# T& X5.39.217.76Girolami又向羅老太展示兩份她寫給滙豐信託的信件,當時她分別要求信託人行使權力,分發150萬美元流動資產和新福港集團的股份,及每季250萬港元的生活費。就要求分發生活費的信件,羅老太記得那是羅慧端著她簽署的:「佢攞嚟話要派幾多錢畀我,我咪簽囉。」Girolami問長女在家族成員中是否對分發資產最感興趣,羅老太否認指長女常常理會公司和父親的事情。Girolami再問羅老太,她是否不為意自己於1998年至2009年間不是信託受益人,羅老太稱是。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7 `: Z j% R1 G7 D. H5 Z- A; F" b
% _1 |/ S. c2 V! v5.39.217.76Girolami提到,有家族成員於2011年表明希望分配資產,亦有成員願意待羅老太死後才分配,羅老太說:「咁我在生,我就未聽過呢啲嘢。」Girolami問長女是否特別希望分配資產,羅老太道:「佢無講我聽呢樣嘢,我就唔知。哼!真係吖,我都唔知,點可以咁做?」至於長子羅孔瑞如何,羅老太指「佢就無出過聲」。 V- ^" W/ L9 e v5.39.217.765.39.217.76# a H s, d2 B/ `0 G
其後Girolami引述在同年一次會議上,羅老太表明不願在她死後,董事局可以600票通過解除信託,並出售信託內的資產,她反建議信託資產須在她死後保存最少20年。不過羅老太之後致函滙豐信託,指滙豐信託草擬的備忘錄初稿包含保存信託資產20年的規定,但初稿未能表達羅老太的意願,初稿不應付諸實行。最終滙豐信託無增加此規定,Girolami問這是否因為部份子女不願意這樣安排,羅老太答:「我睇係掛。」